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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内容。结合江西省“十一五”科技、经济发展规划,按照“引导、示范、聚集、创新”的指导方针,组织社会各界力量,集成各方优势资源,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优势。 1.推动基地的产业集聚。 (1)大力支持各基地依托现有基地骨干企业,以培育壮大主导产品为目标,不断延伸基地主导产业的产品链、产业链,努力培育和壮大关联产品群、企业群,提升基地产业集聚能力。 (2)围绕基地主导产业的形成,以基地为载体,通过举行专题招商引资及招才引智等活动,大力吸引与基地主导产业相关联的企业、技术、人才进入基地,加快提升基地特色主导产业的集聚度。加快建设基地的专业孵化器,孵化与基地主导产业相关联的中、小企业,不断壮大基地关联企业群,推进产业集聚。 (3)以推进区域高新技术特色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为目标,积极推动高新技术特色产业联盟的建设和发展,以促进区域企业的全面合作和集聚创新。 2.提升基地的技术创新能力。 (1)围绕基地产业特色的发展方向,通过设立科技专项等形式,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依托基地骨干企业,整合社会科技资源,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努力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力争每个基地每年都能形成1-2个对基地主导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2)鼓励基地骨干企业切实加大研发投入。以企业为主体,联合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等,进行联合科技攻关,以提高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获取与转化能力。 (3)瞄准基地产业发展方向,逐步建立为企业成长提供特色化和专业化技术支持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给予重点支持。 3.培育区域优势产业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极。 2009-2012年,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集成优势资源、推动基地的产业集聚、提升基地技术创新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区域优势产业。在各基地相互竞争发展中,选择符合十大优势高新技术产业要求的10个基地,加以重点建设,力争使之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极。 (二)组织实施。 在省政府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各基地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做好10个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的实施工作。 基地所在地政府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坚持从严控制、慎重审批的原则;把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作为实施当地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内容,在政策、资金和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推动产业基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发展布局。 依托我省现有条件和优势,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十大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瞄准国际、国内高新技术发展的前沿和方向,初选、培育20个左右的基地,集中力量建成10个左右具有我省特色和发展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 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建设布局序号基地内容责任单位1半导体照明材料产业基地、航空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动漫产业基地等南昌市政府2有机硅新材料产业基地等九江市政府3陶瓷新材料产业基地等景德镇市政府4建材及工业陶瓷新材料产业基地等萍乡市政府5光伏新材料产业基地、余热发电产业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等新余市政府6铜新材料产业基地等鹰潭市政府7稀土、钨新材料产业基地等赣州市政府8锂电产业基地、中药产业基地等宜春市政府9光学产业基地、绿色食品产业基地等上饶市政府10风电产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吉安市政府11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抚州市政府 (四)发展条件。 1.基地必须具备的条件。 (1)基地总体规划切实可行,并且基地发展规划已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了基地发展规划方案。 (2)对基地的管理职责明确,成立了由当地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基地建设发展领导小组。 (3)政策措施保障有力,当地政府应制定促进产业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产业基地发展的良好环境。 (4)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已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了一定规模的“产、学、研”活动,获得了一批有产业化前景的专利和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产业基地内有较好的科技、教育等环境,有较丰富的研究成果和科技人才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