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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5-23
【实施时间】 2011-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4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的通知

[接上页]


  
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竞赛规程(六)

  


  一、竞赛项目

  校园定向跑

  二、参赛资格

  (一)符合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总规程有关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学生。

  (三)每省(区、市、生产建设兵团)可报1队,包括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4人,共6人。由参加跳绳和踢毽比赛的运动员组成。

  (四)运动员必须经当地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报名参加比赛。

  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相同的比赛路线,由计算机随机抽签按等间距编排,间隔时间出发。组委会根据抽签,将32支队伍分批次,每次1支队伍出发。每支队伍最后的比赛成绩根据完成全部任务所用的时间进行排序,时间少者名次排前。

  (二)比赛以队为单位(每队6人)集体出发,每队所有队员都必须在必过点打卡(打点顺序自己决定),并且自主分工完成路线所规定的所有选择点,以最后通过终点队员的成绩作为该队的团队赛成绩。

  四、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定向越野竞赛规则》及本次体育节定向跑比赛有关规定。

  (二)地图:按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绘制的彩色地图。

  (三)器材:组委会指定。

  (四)处罚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成绩无效。

  1.赛前进入禁区(提前进入比赛场地熟悉地形)者;

  2.代表队成员私自离开控制区者;

  3.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等;

  4.为从比赛中获利,故意在竞赛中与其他运动员同跑或跟进者;

  5.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者;

  6.比赛时教练(领队)及没有参加该比赛的运动员私自进入赛场,取消该场全队成绩;

  7.运动员完成比赛或提前退出比赛,没有及时(5分钟内)到终点成绩统计处打卡,读取指卡信息者;

  8.运动员比赛时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者;

  9.运动员比赛时间超过有效时间;

  10.冒名顶替参加竞赛者;

  11.比赛时蓄意破坏点标旗、打卡器或其他竞赛设备者;

  12.有意妨碍他人竞赛者;

  13.运动员到达终点后,再次进入赛区者。

  (五)其他处理

  1.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竞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退出比赛后必须尽快到终点成绩统计处打卡,读取指卡信息。

  2.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教练员应向起点递交书面报告。

  3.运动员所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凡弃权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不得参加后续的比赛。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优胜奖:颁发给获得本次比赛前八名的队伍,其中第一、二名获团体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获团体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获团体三等奖。

  (二)团体风尚奖:颁发给比赛过程中团结互助、顽强拼搏,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坚决服从裁判的各支队伍。

  六、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的报名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负责,在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报给组委会(详细方式见总规程)。

  (二)各参赛队于7月26日到赛区报到。

  七、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及裁判长于7月22日到赛区报到,裁判员于7月25日到赛区报到。

  (二)本次“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将设立赛区仲裁委员会及各单项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由组委会委派,具体工作办法依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比赛中如发生任何异议,在提出申诉后,由各单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定,如仍有争议则上报至赛区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4: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竞赛项目报名表

  

  

报名省(区、市)

 

联系人

 

单位

 

联系电话

 

领队、教练员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手机

领队

 

 

 

 

 

 

五人制足球教练

 

 

 

 

 

 

三人制篮球教练

 

 

 

 

 

 

踢毽教练

 

 

 

 

 

 

跳绳教练

 

 

 

 

 

 

运动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日

身高

(cm)

体重

(kg)

所属单位

(学校)

参赛项目

五人制

足球

三人制

篮球

踢毽

跳绳

阳光接力跑

校园定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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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竞赛项目报名表(续)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日

身高

(cm)

体重

(kg)

所属单位

(学校)

参赛项目

五人制

足球

三人制

篮球

踢毽

跳绳

阳光接力跑

校园定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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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将各报名运动员参赛项目以划“√”的形式填在参赛项目栏内;

  2.五人制足球(男、初中、体育传统校,7人)、三人制篮球(男、高中、体育传统校,4人)、踢毽(2男、2女)、跳绳(2男、3女)四个项目,同一个项目运动员须来自同一所学校,不同项目必须来自不同学校;

  3.阳光接力跑运动员(5男、5女)中4男、5女来自踢毽、跳绳项目运动员,1男来自五人制足球或三人制篮球;

  4.校园定向跑运动员(2男、4女)来自踢毽、跳绳项目运动员;

  5.由省(区、市)体育局负责汇总填写报名表,加盖省(区、市)体育局、教育厅(委)、团委公章后分别以传真形式传送至以下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研所青少年体育研究和发展中心 惠陈隆电话:(010)87182616(传真)

  青岛市体育局  栾述伦电话:(0532)81977055(传真)

  6.请从本次体育节活动的官方网站youth.sports.qq.com下载报名表的电子版,填写后发送至组委会网站邮箱:youthsport@vip.qq.com。

  

  体育主管单位:(盖章) 教育主管单位:(盖章)  团委主管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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