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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1]20号
【颁布时间】 2011-05-10
【实施时间】 2011-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3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四)建立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

  

  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制定服务业统计制度。重点开展200户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及时准确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动态。明确服务业统计调查的部门和地区责任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和统计、汇总、分析,开展服务业运行情况预测和信息发布,提出月度预测报告和年度发展报告。

  

  (五)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强化服务业在经济工作中的地位,增强协调能力,建立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决策。将服务业跨越发展各项指标量化并列入绩效考核体系,主要任务按行政区分解,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快部门非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各行业协会要发挥好沟通协调、行业自律的桥梁纽带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加强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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