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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加快汽车、石化、冶金、教育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应用软件的基础研发和商业应用。鼓励面向汽车电子、视听网络产品、智能化仪器仪表、智能设备和新型信息终端产品等领域的嵌入式软件研发和应用。到2015年,纳入国家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5家左右。打造启明公司汽车软件、东师理想的教育软件等2-3个名牌软件产品。重点推进启明公司吉林省数据灾备中心、吉大正元可信内网安全管理平台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长春、吉林和延边3个软件外包产业基地和延吉呼叫中心产业基地。 3.金融服务业。 实施金融业创新拓展计划,加快金融创新与开放步伐,按照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要求,大力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租赁业,积极培育股权投资基金、网络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业,建立种类齐全、定位明确、竞争充分、服务高效的金融体系架构,推进地方金融资源整合,推动吉林省金融核心区建设,提高金融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到2015年,金融产业增加值力争超过600亿元。 (1)重点发展银行业。着力优化银行业机构组织体系,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深化改革,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信贷业务,积极引进国内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以重组方式设立全国性法人银行机构。引进域内、域外战略投资者参股重组地方银行机构。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增加“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资金投入,支持面向低碳经济的金融改革创新,争取开展碳金融相关试点,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信贷资金投入,扩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信息产业等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 (2)加快发展保险业。深入推进保险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推动保险业参与“平安吉林”建设。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鼓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帮助化解出口收汇等风险,支持我省企业扩大出口和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壮大专业性农业保险机构,引进符合条件的国内外保险企业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为农民提供种植业、养殖业、财产、健康等多险种广覆盖的保险保障。扩宽保险业务领域,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我省符合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和龙头企业。支持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和都邦财产保险公司尽快扩充资本实力,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平稳发展。 (3)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通过“一企一策”的方式定向培育,力争到“十二五”末期上市企业达到70户左右,支持一汽集团整体上市。设立人参基金、低碳循环经济投资基金、长吉一体化基金、现代农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等。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新型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探索开展绿色金融认证试点,探索建立国际金融绿色交易所,争取长春高新开发区进入国家股权代办转让系统。积极推动设立玉米期货交割库,加快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建立中美合作国际基金管理学院,培育国际金融人才。 (4)增强地方金融机构实力。推进吉林银行增资扩股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其创新发展,跨区经营,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尽快上市创造条件。推进东北证券公司拓展业务领域,扩充资本实力,发挥其综合类券商优势,积极参与地方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努力进入全国十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股权联接、化解风险、服务三农”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推进省信托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壮大资本实力,提升管理水平,创新业务产品。规划建设吉林省现代金融科技与低碳经济实验区,争取一汽集团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和汽车保险公司。推进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 (5)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配套和完善,推进建立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激励机制,出台鼓励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引导使用信用产品的政策。强化政府信用监管机构职能,建立信用监督管理制度和体系,完善信用风险预警机制。规范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培育有区域特色的金融交易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信用担保机构,鼓励企业资本、社会资本进入担保领域,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信用担保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