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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地质环境风险分析 贵州省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地貌高低起伏达300~700米。水利工程建设将导致库区水位大幅提高,库区及其周边区域的地质环境特征将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可能导致库岸垮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甚至诱发地震等自然灾害。此外,由于贵州省喀斯特岩溶发育强烈,境内岩石溶洞、地下漏斗分布广泛,若水利建设前期地质勘察工作不充分,则可能引发水库渗漏、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 第二节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一、水资源与水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在充分考虑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发展需求和生态系统功能维系,环境敏感区和重点保护物种保护要求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流域、区域的水资源配置方案。 2.加强施工期、运行期水质保护,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进行水库库底清理;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断完善供水区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全面加强流域面污染源治理,控制和清理现有污染源,限制网箱养殖,维护和保证水库水质,避免水质性缺水。高度重视解决水库渗漏和地下水污染等问题。 3.按照《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要求,采取工程措施或优化水库调度,保证坝址下游的生态流量,并采取低温水控制措施。 4.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50例》开展移民安置环评工作,落实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二、生态影响对策措施 (一)陆生生态影响对策与措施 1.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重要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保护;全面实施生境补偿、野生动物迁地保护、植物移栽及抚育管理等生态保护措施。 2.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采取工程和植物相结合的水土保持措施,不断增加规划区植被覆盖率,提高水土保持效果。 3.综合规划优先选择当地优势物种,禁止选择《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中国第二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和贵州省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选择其它非贵州省当地优势物种,必须征求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进行充分试验和论证。 (二)水生生物影响对策措施 1.根据贵州省水资源开发现状,结合鱼类保护具体要求,科学划定天然状态河段范围;加强重要和珍稀濒危鱼类“三场”保护。 2.根据贵州省水利项目布局和重要、珍稀濒危鱼类分布情51况,科学设置鱼道、鱼梯和鱼类增殖放流站等鱼类保护设施。 3.进一步完善贵州省鱼类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水库养殖规划,严禁引入外来鱼类物种,加强地方特有鱼类保护;加大区域或流域鱼类保护投入,加强鱼类保护。 三、环境敏感区保对策措施 充分考虑各类规划建设项目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和内在生态联系,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尊重各类环境敏感区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规划项目布局,落实环境敏感区的避让保护措施,或依照法定程序对各类环境敏感区范围进行调整。 四、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对策 根据移民安置方式和去向,结合移民安置区的生态环境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分别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移民生活饮用水,落实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加强移民安置区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发展庭园经济;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群众性卫生宣传教育,控制传染媒介,加强人群健康监测。 五、地质风险防范对策 根据贵州省岩溶地质条件,结合规划水利工程区环境地质特点,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和《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开展全面地质勘察工作,对不良地质体实施削坡、卸荷或加固处理,对岩溶渗漏落实防渗帷幕措施,必要时对水库浸没区居民进行搬迁;大中型水库优先推荐阶段性蓄水,加强不良地质体和诱发地震监测,不断增强环境地质灾害的组织、管理和应急能力。 第三节 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 一、规划目标的环境合理性 规划针对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三位一体,科学规划,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贵州省发展的重大问题,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和现行产业政策,符合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石漠化治理规划有关要求。但由于规划部分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项目规模与布局优化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