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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1-06-01
【实施时间】 2011-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6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6)积极推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市政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市政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加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以农村集中式供水监管为重点,加强消毒检测环节监督整治。开展以“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管,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供水单位分户建档率达到100%。今年年底前,除放射性指标以外,市级市政供水单位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明年7月1日前县级市政供水单位达标。

  (7)着力强化公共卫生日常监管。开展以“加强消毒环节监管,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为主题的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对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洗浴场所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100%。开展以“加强农村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主题的学校卫生专项整治,以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及学习生活环境等为重点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开展以“规范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为,保消费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水平。加强消毒产品监管,继续推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对辖区内获得许可批件产品的监督覆盖率不低于50%。

  (8)进一步创新卫生监管模式。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着力创新卫生监管模式,全面推行“依法准入、量化分级、科学监管、综合执法、信息公示、柔性管理”24字新型监管模式,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

  3、加强卫生监督作风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落实,努力做到“作风好”。

  (9)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开展优秀卫生监督员评选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监督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形象。

  (10)严格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卫生监督“三制一规范”,围绕着装亮证、首次会议、现场监督、检测检验到情况反馈、处罚决定、整改稽查等整个执法流程,完善标准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制定卫生监督执法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加大考核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11)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力度。严格落实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和十不准禁令等规定,严肃纠正和查处在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公平、公正。

  4、密切联系群众和管理相对人,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2)加强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围绕卫生监督工作中心任务,适应卫生监督工作发展要求,努力打造卫生监督核心价值体系,落实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意见,提炼卫生监督队伍核心价值理念和工作理念、作风理念、执法理念和服务理念;在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倡导加强思想文化、学习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廉政文化和人本文化建设,探索从文化的角度、运用文化的理念导向、激励和感召卫生监督队伍,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的卫生监督队伍。

  (13)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切实落实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管理办法,对群众举报投诉热情受理、认真调查、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率达到100%,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1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敞开大门正行风,实行卫生监督稽查制度、社会监督员制度和执法监督卡制度,积极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回访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切实规范卫生监督行为。

  ㈤血液机构

  1、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努力做到“服务好”。

  (1)规范无偿献血服务行为。各级采供血机构认真贯彻《山东省无偿献血文明服务规范》,使用无偿献血文明服务用语,禁用无偿献血文明服务忌语,遵守无偿献血文明服务礼仪,规范无偿献血文明服务行为。

  (2)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省卫生厅制定山东省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工时管理办法、星级评定办法、工作手册。各市建立健全各级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四级网络”管理架构(主管部门、服务总队、服务支队、服务分队分级管理),推行“六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管理、统一注册、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考核、统一表彰),加强对全省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工作的培训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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