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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转变服务模式。二级以上医院制定统一的预约诊疗工作制度、管理规范,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拓宽提供预约诊疗服务途径,科学调配人力资源,做好服务流程之间的衔接,探索把预约诊疗与病案管理和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力争到2011年底,三级医院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比例达到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机制,推进社区首诊制度,实现双向转诊。进一步转变服务模式,推广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开设家庭病床,积极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居民可以上网查询自己健康档案,方便社区群众看病就医。 (3)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创建无烟医院、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根据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要设置便民服务设施与指示标识等,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措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全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到2011年底,50%的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以上病房,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20%以上的病房;潍坊、东营、济南、青岛市要全面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内涵,发展专科护理服务;加大临床一线护士配置,逐步做到医院普通病房的床护比达到1:0.6;加强绩效考核和后勤支持系统建设,落实合同制护士同工同酬;完善、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医疗服务价格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支持政策。 (5)深入开展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二级以上医院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完善组织构架和工作机制,制定规章制度和培训体系,开展以医院为平台的志愿者服务,建立志愿服务双向机制,逐步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发挥优势,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开展爱心服务、志愿服务;建立对辖区贫困人口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卫生服务帮扶机制,真正让社区居民得到实惠。 (6)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投诉处理程序,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健全完善医患纠纷内部处理机制;年底前17市都要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规范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医患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效分担医疗风险。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7)全面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加大按床日、按人头或按病种付费改革力度,不断扩大范围,增加病种。推进住院统筹总额预付制改革,扩大试点面。年内各市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降低次均住院费用,促进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8)优化新农合补偿流程,方便参合农民结算报销。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开展“一卡通”试点,逐步实行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微机网络化管理。做好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年内实现所有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即时结报,覆盖统筹地区数达到70个,17个市全部实现参合农民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时结报。 2、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9)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对出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重大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严格落实《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