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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1-06-01
【实施时间】 2011-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6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成 员:李双成 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

  毕 磊 市卫生局医务工会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宣传处(1923房间);办公电话:85912525 行风热线电话:85755393

  

  附件2

  
2011年全省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省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和《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血液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积极推广惠民便民措施,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㈠卫生行政部门

  1、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安排部署工作时,牢牢把握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日常工作中,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首接负责制,办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批来访,认真听取和收集群众呼声,坚决克服漠视群众利益,不关心群众疾苦,服务态度生硬甚至蛮横等现象,认真纠正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不畅通、接待不热情、处理不及时不妥当等问题。

  2、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实干意识,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做到“质量好”。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和措施,深化理论和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学习;强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防止权力滥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重要决策部署,做到政令畅通,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讲价钱、发牢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积极应对,迅速响应,有序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救援;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建立、落实基层和人民群众评议机关制度,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问政、问需、问计于民,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工作效能。

  3、加强作风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做到“作风好”。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工作中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行政人员日常工作的考核和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人员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办事不公、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刹住超标准公务接待等不良风气,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坚持节能、节水、节电、节材,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㈡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自根据自身职能执行以下相关要求。

  1、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加强双休日、节假日医疗服务。省卫生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无节假日服务的通知》,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患者就诊需求,合理安排相关临床科室和辅助科室开展双休日、节假日门诊,进一步挖掘潜力,缓解优质医疗资源供需矛盾,合理分流医疗机构日常门诊就诊压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促进医患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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