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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7-25
【实施时间】 2011-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4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技能大师”培养工程,以提高职业素质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实施河北沿海发展规划,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大型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实训示范基地。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技能大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技能人才信息库工程、职业技能标准及题库开发工程。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兴建一批高质量、成规模的技工院校。健全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加快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有突出贡献技能大师”评选表彰制度,组织开展燕赵技能大奖、燕赵金牌技师、河北省技术能手等评选表彰活动,营造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专栏9:

  
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支持25个技工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基本形成覆盖设区市、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依托技能大师所在的企业(集团),重点支持建设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技术技能创新研发活动经费、名师带徒津贴、设备材料购置费等。

  

  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在重点行业(领域)培养20万名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

  (三)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健全省、市、县、乡四级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实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工程,构建互联、高效、安全的人才资源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人才评价、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职务聘任、绩效考评、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人才制度体系。

  

  七、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贯彻实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用人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相关改革相协调,充满活力、人尽其才的人事管理体制机制。

  

  (一)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完善公务员招录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制度,进一步扩大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比例,加强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推行公务员考试录用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公务员遴选制度。建立职务与级别并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不断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实施“西柏坡精神”教育工程,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贯彻落实公务员培训纲要,开展新一轮公务员大规模培训。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

  

  专栏10:

  
“西柏坡精神”教育工程编写

  


  出版“西柏坡精神”培训教材,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以“两个务必”为核心内容的“西柏坡精神”教育培训,利用五年时间,对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一遍。充分开发利用西柏坡红色教育资源,推进西柏坡公务员林建设项目。

  

  (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和完善聘用制度,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具体办法。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层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建立全省集中时间、统一规程、分级实施的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考核、奖励、惩戒、申诉等配套政策。

  

  (三)扎实推进军队转业干部工作。不断完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双向选择、公开选岗的安置办法,大力推行阳光安置。突出师团职干部安置重点,加大符合任职条件的团职干部职务落实力度。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通过政府扶持、政策促进,增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做好军转培训工作,按照岗位需要和自主创业需要,增强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提高岗位胜任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积极探索妥善安置、充分开发、合理使用军转干部人才资源的新途径。扎实做好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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