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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无障碍环境 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开展全国无障碍市、县、区创建工作。 --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2万户以上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部门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政策措施: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加大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力度。各级政府对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予以补贴。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开展全国无障碍市、县、区创建工作。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与推广。 2.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依据《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督导工作。航空、铁路、轮渡及城市公共交通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免费停放残疾人驾驶车辆。各设区市至少有一所驾校开展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 3.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行个性化服务,为有需求的2万户以上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4.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支持互联网和手机、可视设备等信息无障碍,推动互联网网站无障碍设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主要任务: --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普法宣传。 --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实施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 政策措施: 1.配合出台《福建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各市、县(区)制定或修订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 2.进一步加大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省“六五”普法规划。 3.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无偿性的服务。实施法律救助行动,在省、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全省残疾人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加大残疾人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残疾预防 主要任务: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基本形成残疾预防机制。 --实施重点预防工程,建立儿童残疾筛查报告制度,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政策措施: 1.开展残疾预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2.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建立新生儿筛查及出生缺陷、0~6岁残疾儿童的康复监测档案。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事故致残。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3.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婚前卫生指导、优生咨询和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健康素质。 4.加强有关残疾预防法规建设。执行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实施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建立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动。 专栏二: “福乐工程”主要服务项目
(十二)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 --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残联代表大会的作用。 政策措施: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确保县以上残联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加强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康复、就业、辅助器具和托养等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提高办证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