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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九)发展文物博物馆相关文化产业 全面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引导有序的文物利用制度,探索文物利用的新形式、新途径。鼓励具有市场前景的文物资源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与产业和市场相结合,参与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实现文物有效传承和持续发展。鼓励和支持文物旅游、文物复制、文物信息、文物出版、文物展示、文物创意、文物流通、文物知识产权等相关文化产业发展。以国家一级博物馆为龙头,以文化创意产品为核心,培育博物馆文化产品示范项目和研发基地,创新博物馆衍生品和文化产品。推进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建立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双赢机制。实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提升红色旅游重点景区文物保护和利用水平。加强工业遗产和文化景观的综合利用。创建具有文物博物馆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文物博物馆市场主体。支持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深化改革,拓展业务。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参与文物资源利用工作。积极争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物博物馆相关文化产业发展。 (二十)加强文物博物馆宣传 基本形成导向正确、配合有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物博物馆宣传机制,营造文物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坚持内宣与外宣、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重,推进文物博物馆信息传播公开透明、及时准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建立文物博物馆舆情监测机制,建立文物博物馆行业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新闻发布制度。继续做好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工作。加强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新发现的宣传力度。加强文物宣传出版工作,不断推出优秀文博图书。加强文物博物馆行业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文物博物馆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文物博物馆工作创先争优,建立文物博物馆领域荣誉称号制度,评选表彰文物博物馆工作先进典型。实施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工程,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创新文物博物馆对外宣传方式,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力。 第五章 重大工程 一、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程 研究制定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标准规范。公布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编制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建立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廓清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家底。 二、国家文物安全监测平台建设工程 以世界文化遗产、150处重要大遗址和国家一级博物馆为重点,初步建成国家文物安全监测平台。建立文物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状况的监测、预警与响应的动态安全机制。评估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状况,定期发布文物安全监测报告。 三、文物平安工程 实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安防、消防设施达标。推进文物收藏单位防火、防盗设施达标建设。基本完成第一至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火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第五至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大型建筑群、民居、村落的防火设施建设。对被盗风险性强的帝王陵寝、墓群、窑址、石窟寺等开展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开展水下文物安全防范试点。 四、文物博物馆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 以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为着力点,大力发展文物博物馆行业继续教育,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文物博物馆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统筹推进文物博物馆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文物博物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文物博物馆行业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文物保护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文物博物馆行业继续教育基地。 五、文物保护关键技术提升工程 以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文物风险预控技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关键技术、考古与出土现场应急保护关键技术、水下文物保护关键技术、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关键技术、博物馆展示和传播服务技术为战略重点,集中突破一批文物博物馆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幅增强文物博物馆行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六、文物保护基础研究推进工程 开展可移动文物劣化机理、文物保护材料作用机制与保护效果评价、不可移动文物结构稳定性及健康评价方法研究,进行文物保护技术路线图、文物保护科技贡献率和文物保护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初步建立文物保护理论框架体系和学科建设战略布局,显著提升文物博物馆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