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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11]189号
【颁布时间】 2011-10-08
【实施时间】 2011-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5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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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法规

  

  

序号

类别

文件名称

发布

日期

1

地方性法规

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

2009年

2

规范性文件

关于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若干意见

2006年

3

苏州市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2006年

4

苏州市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指导意见

2007年

5

苏州市和谐社区指标体系

2007年

6

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07年

7

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

2007年

8

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

2008年

9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2008年

10

苏州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

2008年

11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弃婴弃儿捡拾移交接收和孤残儿童养育安置工作的意见

2008年

12

苏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细则

2008年

13

苏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2009年

14

苏州市保障随军家属就业暂行办法

2010年

15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0年

16

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0年

17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补充意见

2010年



  二、“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指标

  “十二五”时期,苏州处于工业化后期的发展阶段,是经济结构优化期、创新发展加速期、城市功能提升期、新旧矛盾交织期。民政事业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富民惠民、和谐共享主题,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抢抓机遇、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全市民政事业新跨越。

  “十二五”期间,苏州民政事业发展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大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现代民政理念为引领,加快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六有”民生工程,力争到2015年,建立健全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城乡均等、和谐共享的现代民政服务保障体系。

  “十二五”期间,指导民政事业发展基本原则:

  --牢固确立现代民政发展理念。坚持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作为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构建“创新民政”、“合力民政”、“阳光民政”、“数字民政”、“文化民政”等现代民政总格局。

  --加快推进民政领域城乡一体。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和传统体制机制束缚,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服务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民政领域城乡一体化。

  --坚持依法行政。着眼民政工作法治化建设,制定出台一批政策法规,从机制上破解影响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瓶颈”,努力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水平。

  --突出人才优先。更加重视民政队伍建设,积极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加入民政队伍,努力提升民政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水平。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六大体系):

  --全力推进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全市人均低保救助标准增长数额翻番,即由“十一五”人均增长120元增加到300元以上;实施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1年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建立苏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构,健全完善低保救助动态管理机制。

  --全力推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年均增加养老床位数6000张以上,全护理养老床位数翻番,即由“十一五”末的7169张增加到18000张以上,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万张以上,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40张,实现居家养老城乡全覆盖。

  --全力推进新型的社会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基本形成与城乡社区居民志愿服务、社会化便民利民服务相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全市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区)全覆盖。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各市、区至少建设1家社会组织“孵化器”,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数和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翻番,分别由“十一五”末的3525家、5.6家,增加到7000家和11家以上。

  --全力推进融合式的双拥优抚安置创建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各类优待抚恤标准城乡并轨,优抚对象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训率、就业率、满意率超过省指标,确保实现“五连冠”,争创“六连冠”。

  --全力推进规范化的专项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全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实现镇、村道路地名标志全覆盖,逐步实现苏州市、区和县级市规划区建制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到“十二五”末,实现苏州市区、市区各建制镇以及县级市各建制镇建成区撤村建居全覆盖。

  --全力推进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老年活动设施、乡镇福利机构、救助保护中心、救灾避灾场所等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孤残儿童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大力发展慈善、福彩公益事业,巩固和保持全省、全国领先地位。实现全市福彩销量和公益金总量翻番,销量突破100亿,公益金总量达到30亿,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表4

  “十二五”期间苏州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项目

内容

“十二五”预期目标

指标说明

一个免除

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

2011年全市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苏南地区在2011年底前实行惠民殡葬政策

人均低保救助标准增长数额

城乡低保标准从420元增加至750元以上,增长额度不低于300元

“十一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增长额度分别为120元、160元

全护理养老床位数

全护理床位数达到18000张以上

“十一五”末,全护理床位数为7169张

社会组织登记数及万人拥有数

社会组织登记数达7000家,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11家以上

“十一五”末,社会组织登记数3525家,万人拥有数5.6家

福彩销售和筹集公益金总量

销售总额突破100亿,筹集公益金30亿元

“十一五”期间,销售总额49亿元,筹集公益金15亿元

城乡低保

标准

2011年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并轨

“十一五”期间,全市已有6个市(区)并轨

城乡社区

服务

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基本形成与城乡社区居民志愿服务、社会化便民利民服务相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

城乡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

全面实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城乡并轨

除“三属”补助外,抚恤补助、医疗保障和义务兵家庭优待奖励标准已实现城乡并轨

城乡居家养老服务

全市所有镇、街道和大型居民住宅小区全部建有日间照料中心和助餐点

“十一五”末,全市所有镇、街道全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

总结推广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

目前,张家港、太仓、吴江已实行自然灾害保险制度

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区)

全市实现全覆盖

目前,常熟、吴中正在申报,其他市、区已获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示范单位

社会组织“孵化器”

各市(区)至少建设1家以上的社会组织“孵化器”

根据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研发覆盖城乡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贯彻《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创新数字地名

撤村建居

市区各建制镇以及县级市建制镇建成区撤村建居全覆盖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



  

  表5

  “十二五”期间苏州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重点项目

  

  

地 区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投资金额

完成时间

市本级

市社会福利总院

占地90亩,设计床位1500张

4.28亿

2013年

市老年活动中心

[01] 采取改造或整合现有资源等方式建设

 

 

苏州“公益孵化园”

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500万

2012年

张家港市

儿童福利院改造工程

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设计床位150张

2500万

2013年

常熟市

市老年公寓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建设500张床位

1.5亿

2014年

市儿童福利院

占地30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0.8亿

2014年

归一苑迁建

占地12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

0.96亿

2014年

太仓市

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床位约1000张

1.5亿

2015年

市民政服务综合大楼

 

4000万

2013年

全市各镇(区)安息堂

占地35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5亿

2014年

昆山市

老年护理院

结合锦溪人民医院异地重建,其中,老年护理院6000平方米,床位150张

1亿

2012年

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

老年活动中心5000平方米,老年大学6000平方米,配套用房3000平方米。

2.22亿

2012年

老年公寓

占地20亩,床位350张

5000万

待定

吴江市

社会福利中心

占地60亩,床位500张

1.3亿

2013年

吴中区

民生综合服务中心

占地20亩(婚姻登记,老年、伤残军人服务,救灾救济,社区教育培训,慈善募捐,爱心超市)

1亿

2014年

相城区

殡仪馆

新增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

2984万

2011年

烈士纪念馆

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

473万

2011年

平江区

城北街道平和护理院

建筑面积3000㎡及装修,床位100张

300万

2011年

苏锦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10000㎡

5000万

2011年

平江爱心之家老年公寓[02]

建筑面积3000㎡,床位170张

500万

2011年

娄门街道老年公寓

老年公寓建筑面积2000㎡,床位350张

 

2015年

沧浪区[03]

虚拟养老院系统升级

建设面积1200㎡

700万

2012年

桂花日间照料中心

建设面积1200㎡

300万

2012年

桂花社区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1200㎡

300万

2012年

胥江社区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3000㎡

1600万

2011年

金阊区

虎丘综合养老机构

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含300张养老床位。

3000万

2015年

留园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5300㎡,为街道综合办公用房;

6000万

2012年

留园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1370㎡,包含办事大厅、活动室场。

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乐龄公寓

建筑面积55300平米,设计养老公寓300套

3.5亿

 

湖东市民服务中心

建筑面积6000平米

2000万

 

高新区

区社会福利中心

规划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设计床位500张

1.8亿

2013年



  三、“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苏州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六有”民生工程和“六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综合实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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