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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重要政策法规
二、“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指标 “十二五”时期,苏州处于工业化后期的发展阶段,是经济结构优化期、创新发展加速期、城市功能提升期、新旧矛盾交织期。民政事业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富民惠民、和谐共享主题,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抢抓机遇、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全市民政事业新跨越。 “十二五”期间,苏州民政事业发展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大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现代民政理念为引领,加快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六有”民生工程,力争到2015年,建立健全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城乡均等、和谐共享的现代民政服务保障体系。 “十二五”期间,指导民政事业发展基本原则: --牢固确立现代民政发展理念。坚持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作为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构建“创新民政”、“合力民政”、“阳光民政”、“数字民政”、“文化民政”等现代民政总格局。 --加快推进民政领域城乡一体。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和传统体制机制束缚,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服务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民政领域城乡一体化。 --坚持依法行政。着眼民政工作法治化建设,制定出台一批政策法规,从机制上破解影响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瓶颈”,努力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水平。 --突出人才优先。更加重视民政队伍建设,积极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加入民政队伍,努力提升民政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水平。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六大体系): --全力推进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全市人均低保救助标准增长数额翻番,即由“十一五”人均增长120元增加到300元以上;实施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1年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建立苏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构,健全完善低保救助动态管理机制。 --全力推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年均增加养老床位数6000张以上,全护理养老床位数翻番,即由“十一五”末的7169张增加到18000张以上,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万张以上,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40张,实现居家养老城乡全覆盖。 --全力推进新型的社会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基本形成与城乡社区居民志愿服务、社会化便民利民服务相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全市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区)全覆盖。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各市、区至少建设1家社会组织“孵化器”,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数和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翻番,分别由“十一五”末的3525家、5.6家,增加到7000家和11家以上。 --全力推进融合式的双拥优抚安置创建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各类优待抚恤标准城乡并轨,优抚对象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训率、就业率、满意率超过省指标,确保实现“五连冠”,争创“六连冠”。 --全力推进规范化的专项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全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实现镇、村道路地名标志全覆盖,逐步实现苏州市、区和县级市规划区建制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到“十二五”末,实现苏州市区、市区各建制镇以及县级市各建制镇建成区撤村建居全覆盖。 --全力推进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老年活动设施、乡镇福利机构、救助保护中心、救灾避灾场所等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孤残儿童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大力发展慈善、福彩公益事业,巩固和保持全省、全国领先地位。实现全市福彩销量和公益金总量翻番,销量突破100亿,公益金总量达到30亿,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表4 “十二五”期间苏州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表5 “十二五”期间苏州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重点项目
三、“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苏州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六有”民生工程和“六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综合实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