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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与船艏联系、配合 (4)车舵配合使用 (5)号灯、号型显示 .2评判标准 (1)及时联系、通报动态,与船艏联系密切,合理使用车舵调整船位、艏向和锚链受力,操作熟练,号灯或号型使用正确(通过) (2)未及时联系、通报动态,与船艏联系很少,使用车舵调整船位、艏向和锚链受力,操作较差,未及时使用号灯或号型(不通过) 3.4靠、离泊操纵 要求考生掌握在进行靠、离泊作业时操纵船舶并保障船舶安全的能力。 3.4.1 靠泊操纵 .1 评判要素 (1)声号及信号使用 (2)vhf联系 (3)靠泊方式选择 (4)船速、船位控制 (5)前后人员联系 (6)车、舵、锚、缆使用 (7)靠妥后船位 .2 评判标准 (1)正确使用声号和信号、主动通报本船动态和意图,靠泊方法选择合理、正确,前后联系密切,船位、船速控制到位,车舵、锚、缆使用合理,操作熟练并顺利靠泊,靠妥后船位合理(通过) (2)未正确使用声号和信号、主动通报本船动态和意图,靠泊方法选择有误、前后联系较少,船位、船速控制较差,车舵、锚、缆配合使用不当,操作较差并未能顺利靠泊(不通过) 3.4.2 离泊操纵 .1 评判要素 (1)声号及信号使用 (2)vhf联系 (3)离泊方法选择 (4)离泊时机选择 (5)与前后人员联系 (6)车、舵、锚、缆使用 .2 评判标准 (1)正确使用声号和信号、主动通报本船动态和意图,离泊方法选择正确、车舵、锚、缆使用合理,操作熟练并顺利离泊(通过) (2)未正确使用声号和信号、主动通报本船动态和意图,离泊方法选择有误、车舵、锚、缆配合使用不当,操作较差,不能顺利离泊(不通过) 3.5 桥区航行操作 要求考生掌握桥梁通航桥孔及其通航尺度,航行方法及航行注意事项。 .1 评判要素 (1)过桥准备工作 (2)动态报告,并遵守桥区规定 (3)车舵配合,船速、船位控制 .2 评判标准 (1)按规定报告本船动态,过桥准备充分,船位落位,使用安全航速顺利通过规定的桥孔 (通过) (2)未按规定报告本船动态,过桥准备较差,船位控制较差,勉强通过规定的桥孔(不通过) 3.6 闸(坝)区航行操作 要求考生熟悉闸(坝)区浮标设置和航行规定,熟练操纵船舶安全通过闸(坝)区。 .1 评判要素 (1)过闸(坝)区的准备工作 (2)动态报告,并遵守闸(坝)区规定 (3)车舵配合,船速、船位控制和它船的会让 .2 评判标准 (1)按规定报告本船动态,过闸(坝)区工作准备充分,车舵配合使用合理,船位落位,安全进入和驶出闸(坝)区(通过) (2)未按规定报告本船动态,过闸(坝)区工作准备较差,船位控制较差,车舵配合较差,勉强进出闸(坝)区或与他船、闸壁发生擦碰 (不通过) 4. 实操考试方法 4.1实操考试形式 实船操作或在模拟器上进行操作。 4.2实操考试题卡设置 一类船长、二类船长、三类驾驶员:靠、离泊操纵为必考科目,弯、窄、浅险槽航行操作,掉头操纵和抛、起锚操纵、桥区航行操作、闸(坝)区航行操作5个科目任选1个共2个科目组成一套题卡进行实操考试。 一类大副:靠、离泊操纵,掉头操纵和抛、起锚操纵3个科目任选1个科目进行实操考试。 一类二副、一类三副、二类驾驶员:弯、窄、浅险槽航行操作和掉头操纵2个科目任选1个进行实操考试。 4.3 成绩评定 按题卡中的考试科目单独进行评判,评判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均通过后,则“船舶操纵”考试项目方为通过。 项目三、应急应变 1. 实操考试目的 1.1 船长:通过实操考试,检验申请船长职务考生的应变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协调能力,船舶一旦发生应急情况时对产生应急情况原因的判断和分析能力,以及应急情况发生时的处置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员适任的有关要求。 1.2 大副:通过实操考试,检验申请大副职务考生对应急职责熟练程度,船舶一旦发生应急情况时对产生应急情况原因的判断和分析能力,以及对应急处置的组织能力、现场救助指挥能力、紧急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变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员适任的有关要求。 1.3 二/三副、驾驶员:通过实操考试,检验申请二/三副、驾驶员的考生对应急职责熟悉程度,对各种应急设备的操作能力,以及应急情况发生时履行应急职责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员适任的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