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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科学分类税源 我们将科学分类税源作为实施风险管理,抓住管理重点,实施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步骤。按照税收收入规模、行业等标准,重新分类重点税源企业和一般税源企业。 按照规模将占税收收入比重84%以上、户数占2.65%以下的纳税人作为重点税源企业,集中由重点税源部门进行监控评估。 将其他纳税人作为一般税源,按照行业、特定业务集中由一般税源监管部门实施监控评估。 由个体税源管理部门依托社会治税机制,集中管理零散税收和个体双定业务。 · 优化征管资源配置 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风险管理流程环节设置专业职能部门,“户籍管理”与“审批核查”、“日常检查”、“监控评估”职能分体运行,将内容、功能、目的、标准、方法、责任各异的各项专业职责实行部门的外分,根据税务干部不同的素质特点和能力,实行各类专业人才的集中使用。 推进征管实体化。除了推行全市同城通办业务,优化对纳税人的服务外,我们还将同城通办作为征管实体化的切入点,2009年5月在五市国税局普及同城通办业务,2010年4月五市国税局全部设立直属的办税服务厅和重点税源、审批核查(兼征管检查)等部门,使之转变为征管实体,直接进行税源管理。2011年5月,实现青岛全市范围内的同城通办,下一步将占税收50%以上的重点税源监控、高等级风险应对、跨区域纳税评估协同等具体任务上收由市局直接进行。 · 实施流程再造 我们将税收业务按照属性、流向的不同分为“纳税人发起(依申请)”、“税务机关发起(依职权)”两类。一方面,将纳税人发起事项的受理职能前移,全部以办税服务厅为主办理,大力减少行政审批、简化流程、简并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在提高服务和管理效率的同时,缩小权力的弹性空间。另一方面,对税务机关发起的现场核查、评估检查等事项进行规范,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强化事前信息比对、案头分析,细化现场操作流程、标准和文书,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和制约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努力维护纳税人权益,减轻纳税人负担。 · 构建风险管理工作体系 在按照风险管理理念进行机构职能体制、流程机制创新的同时,我们不断强化操作层面的工作体系。 推行基于纳税申报的全面评税制度。从改进纳税申报制度、税收行政审批制度入手,进一步厘清征纳双方的责任,将主要精力和资源转移到税源监控上。 制定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形成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监控评价的闭环流程。建立了静态(信用)、动态(监控)信息相集合的风险特征库和指标集,不仅监控纳税人自身的信用记录,还将风险监控向违法违章纳税企业中的关键人及其关联企业延伸。针对五个风险等级,分别运用优化服务和降低成本、纳税辅导和风险提醒、持续监控和纳税评估、评估检查和反避税、完善制度政策等应对措施。同时,建立纳税遵从度、税收风险状况监测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工作的监控考核,始终把握税收风险的重点和动态,推动税源专业化管理持续改进。 2.1.4 实行“六个集中” 根据税源分类管理、征管资源优化配置和规范征管程序的需要,我们在所属各区市基层局重点实施了“集中办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集中审批核查、集中户籍管理、集中监控评估重点税源、集中按行业及特定业务监控评估一般税源、集中风险分析应对”,以集约化推进专业化。 · 集中办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 办税服务厅集成网上办税平台、服务窗口、12366、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种服务功能,集中办理、反馈从纳税人第一次到国税部门咨询到纳税人办理注销的全过程业务。 归并办税服务厅岗位,将原来8类窗口整合为两类, 简化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流程和标准,落实主动告知、首问责任制和“一窗式”服务,并推动国地税局征管、服务资源整合,探索推进办税服务大厅“一厅两用”联合办税模式。 管理环节前移,按照流程再造的理念,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迁移等33项业务前移到办税服务厅作为即办事项;依托信息手段,简化税务登记迁移业务操作,取消清算、检查、局间传递,改为即办事项;对申请注销的纳税人从以往的逐户检查改为首先在办税服务厅通过注销风险疑点软件筛查,73%以上的纳税人可以当场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