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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10-08
【实施时间】 2011-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9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专栏1 安徽省“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指  标

 

2005年

实 际

2010年

目 标

2010年

实 际

十一五

预 计

年增速

(%)

十一五

实 际

年增速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元)

65

96

176

8.1

22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元)

21.66

35.58

76

18

51.9

社会福利床位数(万张)

4.7

4.9

19.7

0.8

33.2

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

(元/年)

1380

1530

1907

2.1

6.7

社区服务中心数(个)

223

510

573

18

20.8

综合优抚保障人均标准(元/年)

1300

2000

3900

9

24.6

优抚床位数(万张)

0.18

0.2

0.3

2.1

10.8

老年活动中心数(个)

100

110

110

1.9

1.9

遗体火化率(%)

71

85

85

3.7

3.7

民政事业费支出数

(亿元)

23

50

97.1

16.8

33.4



  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建立并实施。

  二、“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安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黄金发展期,也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民政事业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宝贵机遇,也面临着各种严峻挑战,机遇大于挑战。

  (一)发展机遇。

  --全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为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公共财政将全力保障民生,为推进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

  --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突出位置,社会管理格局将更加完善,为发挥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全省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职能将加快转变,大量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社会事务从中分离出来,为民政事业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主要挑战。

  --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凸显的挑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提速,社会阶层结构、社会人口结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社会需求结构的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对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提高民政工作精细化水平,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需求提出更高要求。

  --应对民生保障由“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型的挑战。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公众对公平正义、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日趋强烈,社会救助模式需从传统的单纯物质救助,转向提供综合服务、增强困难群体的自我救助和自我发展能力,对民政工作理念、制度、方式的全面升级提出更高标准。

  --应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挑战。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对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充分释放社会组织活力,凸显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和管理中的载体功能提出迫切要求。

  --应对自然灾害风险增大的挑战。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安徽自然灾害风险系数增大,强化防灾减灾能力,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完善灾害应对机制,面临更加紧迫的任务。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安徽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为主线,以民生工程为抓手、项目建设为依托,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救灾应急救援体系、社会福利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拥军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民政公共专项社会事务以及慈善事业发展,强化民政基础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坚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民政事业的根本目的,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益,确保民政价值取向、管理服务行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注重政府与社会机制互联、功能互补、力量互动,积极发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服务供给机制,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适应需求,公平有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推进符合基本省情、体现时代特色、适应群众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服务事业。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平有效地满足各类群体的社会服务需求,优先有效满足优抚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需求。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民政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各项业务工作,突出重点领域的民生问题,兼顾地区发展差异,整体推进全省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探索创新,长效发展。以贯彻落实部省协议为契机,强化长效意识,完善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在重点区域探索民政资源优化配置新路径,创新公共服务设施建管新模式,区域先行,示范带动,不断推动民政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理念、方式、手段的现代化,实现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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