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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十二五”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深圳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是:社会公共服务“普及化”、“智慧型”双轨并进,基本建成“10分钟圈”和“零距离网”,社会发展质量全面升级,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初步建成民生幸福城市。 --社会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社康中心、便民文体场馆和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覆盖基层社区。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10分钟医疗圈”、“10分钟文体圈”、“10分钟就业服务圈”、“10分钟社工服务圈”、“10分钟公园圈”、“10分钟绿道圈”等为载体的社会公共服务“10分钟圈”,以“自助图书馆”、“虚拟教育城”、“数字化医院”、“文化电子地图”、“特殊人群呼援通”、“社会建设信息化平台”、“智能警务”等为载体的社会公共服务“零距离网”。 --基本公共服务更趋均等。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分布合理、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到2015年,统一全市中小学建设标准与经费投入标准,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千人病床数和医生数分别达到3.4张和2.6名,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达到2.3册,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已建成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达到35%,社区服务设施达标率超过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9平方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超过56%。 --社会管理更加有序。初步建成全覆盖的社会管理服务网、民心网、工作网和防控网,现代警务机制和群防群治网络基本成型,社会形势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居民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保障水平更高,人口规模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5年,每万人暴力案件立案数不高于11.5宗,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超标率不高于2.5%,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超过92%,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年累计下降幅度不低于10%,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超过95%,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100万以内(其中户籍人口达到400万人)。 --社会事业发展更具活力。拓展社会服务产业新领域,增加社会服务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社会服务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到2015年,社会服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增加至8个,每万人社工人数超过5人,居委会力争全面实现居民直接选举。 专栏: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指标体系
注:2010年我市常住人口规模1035.8万人,户籍人口259.4万人;2015年我市常住人口规模计划控制目标为110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达到400万人)。 二、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提升社会发展质量 (一)切实履行政府“保基本”职责。 科学划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及标准,确保政府“保基本”的职责落实到位。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及其均等化标准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同步的机制。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监测、评价和问责。 (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充分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统一准入标准,简化各类行政审批手续,全面开放公共服务市场。打破部门、行业和单位界限,盘活现有公共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形式参与社会事业建设、运营和服务。深入推进教育、卫生、文体、民政福利、人居环境等领域事业单位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理顺公共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法人治理结构和产权制度,通过财政补贴、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 (三)加快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 坚持全市一盘棋,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优质化为方向,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和投资体制,确保公共财政资源向相对薄弱片区倾斜。加大对“村改居”社区的投入,逐步缩小各区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努力使不同区域、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加强社会事业信息化建设。 树立“智能+互联+协同”理念,依托“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建设,以“方便居民应用、服务社会事业、聚焦社区发展”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更高效的决策支持与行动工具,提供更便捷灵活的创新应用与服务模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