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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深圳市场。实施药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程,推进药品安全协同监管电子平台项目建设。加强消防安全,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构建“一岗双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部门推动”与“辖区统筹”共促进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着力提升安全发展质量,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构建覆盖全市、及时高效的应急救援网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三)畅通社会矛盾疏解渠道。 建立更加通畅的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和沟通反馈机制,引导居民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排查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探索网络问政、网络问需、网络问计等新的执政方式,准确掌握网络舆情,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四)加强人口管理和服务。 全面实施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推进产业结构、城市空间结构和人口结构的联动调整,实现实际管理人口总量有所下降和存量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居住证租赁许可和房屋编码卡管理制度,构建落地化、动态化、精细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到2015年,流动人口居住证和出租屋管理覆盖率超过98%。稳步推动户籍政策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与户籍制度的衔接机制,拓宽积分入户渠道,适时开辟“居住证+社保”的迁户新渠道。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落实基层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趋势。到2015年,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超过95%。 八、创新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 (一)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政府主导、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基层建设管理机制,织造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群众满意、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和民心网。按照缩短管理链条、减少行政层级的原则,整合街道与社区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和服务资源下沉,提高行政效率。建立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全面推进基层社区管理的体制转型、功能转型和工作转型,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增强基层组织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增强居委会自治功能,探索拓宽非户籍居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的新途径。到2015年,全市居委会力争全部实现直接选举。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积极推进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建设,拓展社工服务的领域和内容,提高社工专业化水平,扩大社工的覆盖范围。到2015年,每万人社工人数超过5人,基本建成“10分钟社工服务圈”。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 构建法制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指导、监管到位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规范社会组织运作,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服务民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支持发展符合产业导向的行业性社会组织,规范引导科教文卫体及新型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公募基金会作用,大力培育非公募基金会。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扩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范围,探索公民依托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新机制。健全各级各部门分工明确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自律自主运作。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诚信奖罚机制,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形成一批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到2015年,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8个。 (三)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以人口规模、地域面积和功能定位为基本依据,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破社区设施部门分割局面,整合盘活社区资源,形成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互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严格执行物业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置标准,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修订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丰富服务内涵,扩宽服务功能。到2015年,整合建设和运营700个社区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平台,整合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社区服务、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援助、“大调解”等信息平台资源,构筑全市统一的社会建设综合信息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