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加快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加快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全员聘用制。建立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政府绩效激励补偿政策。改革公立医院固定资产投入制度,探索政府投入和医院自有资金合理分担的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管理,完善以医疗质量、费用控制、就医秩序和患者满意度等为重要指标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 (六)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需要调整和新增的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前提下,优先由社会资本举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重组改制,支持公建民办、民建民办等多种合作形式。民办医疗机构在服务准入、医保定点、人才引进、科研立项、专科补助、信息共享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土地政策。 专栏:卫生发展重点项目
五、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提升城市软实力 (一)提升城市文明素质。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传承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创造力。提升社科理论研究和学术创新水平,加强城市智库建设。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再推出一批全国一流的文艺精品。加强城市文化品牌建设,打造深圳读书月、创意十二月、市民文化大讲堂、深圳国际旅游文化节、公园文化节等文化活动品牌,提升深圳?香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深圳国际水墨画双年展、观澜国际版画双年展等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优化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和“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继续开展深圳关爱行动,建设爱心城市。完善高雅文化艺术演出政府补贴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专业剧场进学校、进社区,降低演出票价。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历史文化尤其是改革开放历史文化的保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 (二)重点完善基层公共文体服务体系。 完成全市文体设施普查,出台基层公共文体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确保基层文体设施用地供应。促进基层文体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大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在居民小区、厂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投放力度。到2015年,基本建成“10分钟文体圈”,基层公共文体设施覆盖率和服务效能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完善以文化场馆、文化遗产、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园区等为载体的“文化电子地图”系统建设,为广大居民提供文化信息导航和文化展演服务。鼓励和引导网络文体单位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三)合理布局大型文体设施。 新规划的市级大型文体设施优先向相对薄弱的区域倾斜,努力形成功能合理、布局合理、结构合理的城市文体设施群。建成当代艺术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文学艺术中心、宝安书城、龙岗书城、南山文体中心等一批重大文体设施建设。积极引入社会投资参与大型文体设施建设,探索“以商养文(体)、以文(体)促商”的文体设施建设管养新模式。深化现有大型公共文体场馆管养机制改革,推行“以事定费”和“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场馆公益性和企业化经营的有机统一。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场馆运营和管养,允许适当调整场馆经营结构,盘活场馆资源,促进场馆高效集约利用。 (四)推动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深度挖掘大运会遗产,努力将大运精神、大运理念、大运期间的良好风尚延展固化成深圳市民文化的常态,持续发挥大运会效应。出台大运场馆赛后利用方案,促进体育场馆可持续发展。借助大运会热潮,全面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水平,深圳籍运动员力争在2011年城运会和大运会、2012年伦敦奥运会、2013年全运会、2014年省运会上取得好成绩。构建社区健身点、街道健身苑、区健身场馆和市级体育场馆组成的四级全民体育设施网络。充分利用城市绿道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立财政补贴和个人有偿使用相结合的机制,推动学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继续办好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和市民长跑日等品牌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发展群众体育俱乐部或社团,规范引导新兴户外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