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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77号
【颁布时间】 2011-12-02
【实施时间】 2011-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7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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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水利工程。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前全面解决农村215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根据2004年普查结果,全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3144万人,当时纳入全国规划2422万人,有722万人未纳入。“十一五”期间,纳入全国规划的2422万人,已解决1609万人,剩余813万人未解决;我厅向水利部多次汇报,水利部同意将原规划外的722万人纳入全国规划,另外同意将我省解决牧民定居、包虫病、大骨节病等藏区专项工程新增的66万人和近年来因地震、山洪地质灾害、水源及水质变化等新增的549万人纳入国家规划。因此我省“十二五”期间要解决农村215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积极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城乡水务一体化,形成城乡连通的供水网络,到201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 。

  2.已成灌区续建配套和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已成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到2015年基本完成都江堰、玉溪河、长葫、通济堰、升钟一期、武引一期、九龙滩、石盘滩、青衣江、安宁河、宝明11个大型灌区和 8000多个中小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在彭州市、德阳市旌阳区、什邡市、广汉市积极推进水利现代化灌区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完成佛爷岩、石盘滩等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启动中小型泵站更新改造,恢复或提高灌溉排涝能力。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重点,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小塘坝、小水池、小水窖、小泵站、小水渠)和旱山村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水源保障。实施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推进牧区水利建设,新增饲草料地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加快邛崃、丹棱、罗江、喜德等15个县(市)的16个水利血防项目建设,到201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或阻断)标准。

  4.农村水电工程。加大农村水电建设力度,建成三台、昭觉、长宁等27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在甘孜、阿坝、凉山、雅安、泸州、乐山、达州、绵阳 8市(州)52个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解决11.27万农户生活用能问题。对1995年以前建成的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村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新增地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

  5.水产养殖工程。加快水产健康养殖步伐,改扩建22个水产原良种场,完成50万亩标准化稻田生态养鱼示范、40个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生态修复、5万亩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渔业支撑能力建设,完成75个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及24个质检功能扩能、11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推进水产产业化,培育100个水产龙头企业,新增渔业经济组织500个,推广“龙头企业 +基地 +渔民”、“专业合作组织 +基地 +渔民”等组织模式,提高渔业的组织化程度。完成1个省级、20个县级水产技术推广站建设。加强渔业执法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

  6.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率先在河网密集、人口稠密、排水不畅、水污染严重的地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三)流域防洪减灾工程。

  统筹流域防洪减灾,以城市防洪排涝为重点,坚持“上蓄下泄”相结合,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着力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切实增强抵御水旱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流域控制性工程。抓紧实施《四川省渠江流域防洪规划》中防洪效益好、见效快、并兼顾增强抗旱能力的项目,2012年力争开工南江县红鱼洞、宣汉县土溪口 2座水库和广安城区白塔至谢家院子卡口拓宽工程,加快实施巴中市、达州市、广安市城区和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渠县、宣汉县、万源市、岳池县、华蓥市城区以及三汇镇等重点河段堤防护岸工程;2013年力争开工万源市固军、巴州区黄石盘、平昌县江家口3座水库;2014年力争开工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年来受灾严重的乡镇堤防工程建设,完成已纳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内的中小河流治理,治理完成已纳入《全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水利部分)》内的15条山洪沟(处于重点防治区),基本完成非工程措施建设。尽快建成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涪江武都水库等在建工程;尽早开工安宁河米市水库。增强对江河洪水的调控能力,提高防洪抗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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