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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市、区)和节水示范区项目建设 ---抓紧启动10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市、区)和579个节水示范区项目建设。 水资源保护工程 ---合理布局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385个保护项目。强化水库水资源保护,实施454座水库水资源保护项目。进一步完善水功能区划分,实施136个水功能区水资源保护项目。采取控源、截污、清淤、设碑立标等措施,实施447条渠道的水资源保护项目。采取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实施21条河流的水生态修复及治理项目。 (六)发展能力建设。 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管理和发展能力建设;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重点,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 1.水文设施和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现有重要测报站 点技术改造,提高水文测报能力和水事管理的技术支撑能力。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充实水文站网、巡测基地和应急机动监测队,提高对中小河流及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水文监测能力。加强重要江河湖库及地下水的水质、水环境监测,提高应对突发水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水文基础技术平台建设,提高综合业务处理能力。加强水源地、取水户取水与排水、入河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规模以上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开展覆盖市(州)、连接中央的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2.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开展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构建科学、高效、安全的防汛抗旱决策支撑体系。建立市(州)、县级之间的防汛抗旱数据传输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市(州)防汛抗旱预警联动指挥机制,初步实现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的科学化、标准化、智能化管理。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各类防洪预案;加强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和防汛办能力建设;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培训和防汛演练。完善水库工情、水情、雨情监测手段,加快水库报警通信设施建设。加强抗旱服务组织体系及抗旱设施设备建设。 3.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全省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完善水土流失监测点、滑坡泥石流预警点;加强已成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提升监测能力。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加强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分别达到90% 、80% 、70% 。 4.水利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建设水利科研中心实验室、多层次试验基地、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完善科研设施设备。加强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成果,提高水利科技创新水平。 5.其他建设。加强水利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水利规划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中小型水库及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农村机电提灌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省级水利信息化综合运行和保障系统、水利信息专网网络以及省级水利数据中心(一期)。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水产学校建设,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五、水利管理和改革主要任务 (一)强化水利管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合理确定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围绕水资源配置,加强需水管理,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围绕水资源节约,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围绕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功能区管理,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推动国民经济发展、重大产业布局、城市发展规划和重大涉水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使之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抓好水资源调度,实现由单一水量调度向水量、水质、水生态等多目标调度转变,由应急调度向常态调度转变。加强地下水管理,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维持地下水合理水位。 建立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完成主要江河、重要湖泊水库的水域纳污能力核定,提出限制排放意见。完善水功能区划分,强化水功能区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惩处不按审批规定和违法排放废污水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