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经信委发[2011]143号
【颁布时间】 2011-12-09
【实施时间】 2011-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3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基础与新材料产业调整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工业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节能节水规划》等三个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快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十二五”期间,以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作为基础和新材料产业两化融合的重要方向,以信息化创新研发设计手段,促进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建立持续改进、及时响应、全流程创新的产品研发体系。鼓励生产过程自动化,加快普及先进过程控制和制造执行系统,支持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智能化改造,加强对能源资源的实时监测、精确控制和集约利用。

  

  五、政策措施

  (一)完善产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

  加强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强化行业指导,引导行业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健全行业专业化支撑体系。

  (二)整合科技资源,提高创新能力

  统筹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央属科技资源优势,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思路,建立从材料到设备,从技术到工艺,从研发到应用,从关键设备及配套材料到整条生产线及供应链的产业联合创新发展模式。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基础性、公共性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三)培育核心企业,发挥重大项目带动作用

  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比较优势突出的骨干企业。大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针对产业链缺失或薄弱环节,积极引进关键项目和配套企业,完善产业链。以下游应用为导向,推进基础和新材料产业与相关产业的紧密衔接。

  (四)加强园区建设,发展绿色制造

  支持特色产业聚集区建设,引导企业合理布局。鼓励产业基地及特色聚集区创建生态园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绿色制造。鼓励园区吸引社会资金及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服务设施。

  (五)凝聚高端人才,强化队伍建设

  以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为契机,鼓励引进一批拥有先进科技成果的杰出科学家和研究团队;支持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培育一批熟悉市场、拥有优秀科研实力的产业人才和创业团队。引导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理流动,支持优秀人才进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

  (六)推动对外交流合作,提高产业国际化水平

  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加强引进吸收再创新。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技术联盟,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国际化经营。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京设立研发机构。

  

  附件2: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成效 

  1.核心能力增强,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 

  2.基础能力提升,产业链条快速延伸

  3.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水平稳步升级 

  (二)存在问题 

  1.产业布局分散,产业聚集度不高

  2.产业项目规模偏小,标志性工程落户少 

  3.产业辐射作用低,融合带动效应不足

  4.产业资源共享不足,产业选择受限 

  (三)面临形势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2.建设世界城市、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3.空天技术发展迅猛、未来市场规模爆发性增长 

  二、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发展原则 

  (二)指导思想 

  (三)奋斗目标

  1.产业经济规模快速增长 

  2.高端制造能力显著增强 

  3.核心研发能力高度聚集 

  4.产业结构形态优化升级 

  (四)远景展望 

  三、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重点 

  1.航空领域发展重点

  2.航天领域发展重点 

  (二)主要任务 

  1.军民统筹、巩固提升基础,保障核心能力任务

  2.优化存量、集聚增量,合理布局、集约发展 

  3.调整结构、丰富形态,强化产业资源控制能力 

  4.重点扶持、培育产业集群,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5.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

  (三)着力推动实施一批关键领域重点项目

  1.航空发动机领域 

  2.航空电子系统领域 

  3.无人机领域

  4.遥感测绘领域

  5.通用航空领域

  6.卫星通信应用领域

  7.卫星导航领域 

  8.卫星综合应用领域 

  9.航空航天材料领域 

  10.航空航天技术转化及应用领域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