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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经信委发[2011]143号
【颁布时间】 2011-12-09
【实施时间】 2011-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3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基础与新材料产业调整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工业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节能节水规划》等三个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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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点扶持、培育产业集群,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重点扶持航空航天产业领域中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集团和重点企业,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实施卫星产业快速成长工程、通用航空产业培育壮大工程、航空关键系统重点突破工程和航天技术应用示范推广工程,在卫星应用与服务、北斗卫星产业化、空天信息技术应用、航空动力与航空电子、通用航空高端研发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吸引一大批产业链关键环节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5. 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引导建立航空航天军民两用技术输出渠道,建立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中心,推动军用技术成果向民用领域的转化;支持各类中介机构参与航空航天技术成果转化,推动建立产业技术成果交易和信息交流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军民两用技术研制、开发和产业化应用;积极推进军民通用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促进军民通用设计、制造等先进工业技术的合作开发、双向服务与成果共享。

  (三)着力推动实施一批关键领域重点项目

  1.航空发动机领域

  建设航空发动机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开展航空重油发动机、活塞发动机、涡扇发动机的研发和生产。

  2.航空电子系统领域

  建设航空电子系统与设备的研发、集成和产业化园区;重点发展真空器件、光电探测器件、机载任务电子系统的研发与制造。

  3.无人机领域

  重点发展无人机总体研发、系统集成及关键设备制造;集中建设无人机研发中心、发展总装测试能力。

  4.遥感测绘领域

  建设遥感应用产业基地;发展航空遥感测绘新型载荷研制和产业化;建设无人机飞行器遥感测绘产业化项目。

  5.通用航空领域

  重点发展通用航空器总体优化和集成、通用航空发动机的设计研发、通用航空适航取证技术及服务等;建设通用航空发动机制造园区;建设直升机、公务机等通用航空整机制造基地。

  6.卫星通信应用领域

  建设卫星资源测控体系和卫星通信应用支撑平台,重点发展数字发行系统、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卫星应急通信系统等产业化项目。

  7.卫星导航领域

  重点发展卫星导航设备与系统、导航电子地图、应用终端、质量检测平台等的研发和产业化。

  8.卫星综合应用领域

  建设卫星综合应用总部基地,发展卫星综合应用装备的研发制造、系统集成与测试,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卫星综合应用服务示范推广基地。

  9.航空航天材料领域

  重点发展航空复合材料及构件、先进钛合金精密成型件、航空发动机粉末盘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航空航天专用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10.航空航天技术转化及应用领域

  重点发展信息安全、安防安保、软件、物联网技术及应用、空间生物、气象工程、智能交通、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电力和石油装备、特种装备等领域的产业化项目。

  四、推进措施

  (一)建立产业协调机制,促进产业体系优化

  立足环渤海经济区域、依托首都经济圈,充分利用周边环境和配套资源布局北京市航空航天产业要素;加强与天津、河北和辽宁等省市的联合合作,建立区域性的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项目协调,引导产业资源合理配置,不断优化北京市航空航天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

  (二)营造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支持产学研用联合,鼓励与国外优势企业合作,引导建立高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和多元化产业实体;支持培育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市场需求为牵引的创新驱动型产业集群。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广泛吸引国内外企业在京发展航空航天产业;支持民口企业参与航空航天领域的重组、改造,扩大横向联合基础;引导产业资源整合、重组、改制,持续壮大产业基础、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环境。

  (三)制定优惠扶植政策,增强产业发展吸引力

  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充分利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北京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协调,在产业扶持、科技创新、财政支持、人才引进、土地利用等方面加大对重点单位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信息交流、金融服务、资质认定、综合配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3: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工业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节能节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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