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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2011年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 “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2011-2015) (二○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效 二、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三章 空间布局 一、一核 二、两翼 三、多基地 第四章 产业发展重点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新能源 四、新材料 五、节能环保 六、创意产业 七、物联网 八、海洋 九、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十、知识型服务业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理顺管理机制 二、完善创新体系 三、加大创新投入 四、构筑人才高地 五、强化科技服务 六、促进榕台合作 七、健全实施机制 附件:1、参考图表 2、福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建设项目 前言 高新技术产业是以高新技术为基础,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的企业集合。根据国家科技部颁布的标准,高新技术产业划分为八类: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技术产业、新材料技术产业、高技术服务业产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产业、资源与环境技术产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国民经济战略性先导产业,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竞争的制高点,也是新一轮世界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一个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仅决定着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且还决定着该地区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分工和地位。“十二五”时期,是福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凸显省会中心城市龙头带动作用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前三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福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对于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进一步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综合优势,实现福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福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由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规划纲要》,并衔接福州市“十二五”有关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而成。本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指导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是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2011年-201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效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将其作为优化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福州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战略,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有效推动了福州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产业规模逐步壮大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占工业比重不断提高,在拉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从整体上推动了福州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作为福州市未来发展的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引擎。截至2010年底,福州市共有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77家,占全省的41.5%(除厦门外),2010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值1697.2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5%,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目标。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达798亿元,总收入达783.29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占当年全市外贸出口总额比重达32%,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稳定增长,高新技术产业工业总产值复合平均增长率为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