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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1]189号
【颁布时间】 2011-12-13
【实施时间】 2011-1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0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动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和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尤其是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在政策导向、税收政策、资源配置方面进一步向企业倾斜,使企业直接面对市场,开展技术开发活动,实现企业技术开发活动与经营活动统一,进一步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与经济资源,围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发,继续把推进产学研合作作为提升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最终实现研究开发主体由目前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转向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开发主体、投资主体和应用主体。

  

  --发挥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引导作用。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引导,研究制定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努力培育和创造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强创新体制建设,建立有利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机制,以体制创新推进科技创新,尽快建立科研、开发、生产一体化的、充满活力的科研经营运行机制,建立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符合市场发展要求和科技创新规律的新型科技管理体制;发挥大学和科研机构在知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建立有效的产学研结合模式。

  

  --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强化高校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资源,全面推进福州与全国大院名校及台湾各校的战略合作;积极推进高校与大中型骨干企业合作建设技术研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面向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强化高校在科技创新项目中的引领作用。

  

  --加快制度创新,增强科研院所的活力。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建立有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的管理体制,不断优化自主创新环境,增强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福州作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地位,人居环境优雅,创新氛围良好的优势,吸引国内外(尤其是台湾)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来福州开设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积极引进本地空白的重大科技项目,提高科技实力和科研实力。实施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参与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增强科研院(所)的科研创新动力。

  

  三、加大创新投入

  

  高新技术产业既是技术密集型又是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多源头、多渠道筹集。“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企业自主、政府引导、金融支持、风险投资参与的多元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

  

  --强化企业投入的主体作用。在政府宏观引导下,坚持自主创新的市场导向,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开发的投入,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到2015年,企业r&d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达3%,消化吸收费用占技术引进经费的比重达30%以上。加大对企业技术开发的支持,加强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和企业r&d经费支出的税前列支政策。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对列入上市推进专项计划和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创新型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

  

  --加强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优化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合理配置科技投入资源,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资金投入;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体制,财政科技投入对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2.5%,市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同级财政支出的3%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幅度。财政产业扶持资金要确保重点,加大对自主创新项目、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面向产业集群的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逐步完善科技投入管理体制,规范高新技术产业投入资金的监管制度和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

  

  --加大金融服务的支撑作用。加大力度引导商业银行围绕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加信贷品种,拓展担保方式,扩大科技信贷规模;综合应用无偿援助、偿还性资助、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后补助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参与实施高新技术重大专项;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投融资平台的作用,运用贴息、后补助和股权投资等方式,增强高新技术中小型企业商业融资能力;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高新区与银行合作建设一批主要为科技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的科技金融合作试点支行;组建为科技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提供小额、快速信贷服务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加强银行、担保机构合作,创新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为科技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试点,推动开展产权质押贷款、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大力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支持保险公司开发与经营高科技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营业中断保险等险种,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服务;引导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创新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积极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开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让提供多层次的风险保障服务。努力探索创业投资保险、知识产权保险、联合信用担保等新兴金融模式,加大信用保险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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