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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1]201号
【颁布时间】 2011-12-26
【实施时间】 2011-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2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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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老年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研究制定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的政策,在实施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中向贫困、高龄、孤寡、空巢、残疾老年人倾斜,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完善五保供养政策,适时提高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继续实施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政策,在马尾区率先实行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基础上,扩大实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养老补贴,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补贴和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着力解决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资助城乡低保老年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困难老年群体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家庭成员照顾年老父母的奖励扶助制度,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特殊补贴制度。

  

  完善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加强老年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推进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综合医院老年病专科建设,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应设立老年病科。“十二五”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城乡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健康监测和评估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服务,进一步提高老年痴呆、抑郁等老年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率和有效医疗服务干预率。加强医院、基层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管理,深入开展老年人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精神关爱、心理慰藉、精神疾病干预等工作,落实为老年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到2015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加快建设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协调、整体推进,形成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等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城乡合理布局,增加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床位的有效供给。“十二五”期间,继续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统筹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及信息化服务的建设,在建成鼓楼区、罗源县等社会福利中心的基础上,新建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福清、长乐、闽侯、连江、闽清、永泰等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成一批农村敬老院,实现每个县(市)区有一所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机构,每个乡镇有一所农村敬老院。鼓励发展各类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拥有数逐年增长。重点支持发展一批面向重点保障对象和失能、失智及残疾老年人的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临终关怀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工程,到2015年,实现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25张养老床位。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一所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培训、文体娱乐等功能于一体,具有辐射和示范作用的综合性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最关心、最需要、最直接的公益性和福利性养老服务项目,鼓励发展非营利性为老服务机构和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有资质、有品牌、有规模的社会公益性养老服务组织。

  

  “十二五”期间,要把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构建形式多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和载体,开展全托、日托、临托、送餐配餐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继续实行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支持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立服务运营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街、居创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和就餐送餐服务网点,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项目,完善服务网络。到2012年,基本实现城市每个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此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成一批规模适度、功能适用、配置合理、运行经济,起示范和辐射作用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依托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以及闲置的房屋等,开辟为老服务设施和场所,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开展以村民互助和各类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到2015年,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城市所有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形成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政府购买服务对象逐步增加,服务运营长效机制更加完善的格局。积极引导社会各类服务单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构建社区居家养老“15分钟”服务圈。认真做好整合社区资源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确保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和服务保障。依托城市信息网络平台,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完善市级公益性老年应急呼叫救助数字网络系统平台建设,推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救助热线,组建养老服务联盟,发展服务连锁经营,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和紧急呼救“一拨通”,构建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深入推进“六助”(助餐、助洁、助医、助急、助浴、助行)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产业化运作,完善社区上门生活照料、日间托老、紧急援助等基本服务,深化文化教育、娱乐健身、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内容,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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