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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93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5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第七节 应急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大力开展防灾救灾应急科普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的宣教活动,提高应急科普知识普及率。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基础设施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教育培训单位作为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对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同时作为应急志愿者培训基地,各级公安、安全监管、地震、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次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志愿者培训。加强大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将应急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将应急知识作为职工在职培训和就业对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应急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

  ---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在相关栏目、专题中刊播应急知识。利用各种科普活动月、宣传周、宣传日和灾害纪念日等,采取举办讲座、布设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活动。依托现有的科技馆、地震遗址纪念馆等,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到2015年,全省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面达到90% 以上。

  ---依托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部分高校和省安全生产科技中心等,增加应急培训相关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建设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每年举办1-2期全省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全省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等进行应急管理培训。

  ---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远程教育系统,对重点企业、街道、乡村、学校和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级建设应急互联网站,形成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宣传平台体系。

  ---从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遴选一批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应急管理教学骨干和兼职教师,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培训指导纲要,参照国家应急培训教材,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相关人员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工作岗位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

  ---建立应急管理国内外培训交流与合作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国内外应急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来川讲学,定期安排应急管理人员赴国内外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经验,提高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节 应急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结合全省科技发展规划的实施,大力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应急管理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推进已有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围绕预防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检测检验机构,争取和建设一批具备应急快速检测检验、分析和模拟仿真计算能力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等科技平台,整合现有科技资源,优化科技力量布局。

  ---通过多种渠道,组织有关单位联合攻关,围绕预防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重点加强对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煤矿瓦斯爆炸、天然气气井井喷、油气管道泄露和爆炸、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疫病疫情、植物病虫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等技术研究,提高早期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开展地震、火灾、煤矿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运输事故、群体性中毒、重大疫病疫情、综合减灾等关键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健全城市防灾及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综合防灾与保障新技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应急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应急装备研发工作。

  ---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我省应急能力评估、应急救援绩效评估、各类应急人员资质管理等标准规范,完成应急通信互联、信息交互和共享、应急资源分类及配置等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省、市(州)、县(市、区)分别组建专家队伍,完成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和组建专家组等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和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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