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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93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5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县级达到 100% ,乡镇卫生院达到90% 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州)覆盖率达到 100% ,逐步推进并覆盖县(市、区);全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24小时内到位率达到98% 以上。

  ---社会安全类。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突发事件稳中有降,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能够有效应对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强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升级改造重点城市、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以及主要江河流域的自动气象观测站,新建区域气象观测站。建立市(州)、县(市、区)气象应急观测系统,完善雷电监测网。建立新一代天气雷达及时共享数据库,以数字预报业务系统和新一代雷达业务应用系统为支撑,研发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报技术,建立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业务系统。建设气象装备储备库,加强省、市(州)、县(市、区)气象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改造提升省级气象信息网络。

  ---建立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加大监测点密度,基本消除监测盲区。在基本烈度大于 vii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络。在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地震预报实验场,在西昌建立预报实验场研究基地。大力推进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加强重点地区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建设。开展地震预警研究,推进地震预警网络建设。

  ---建设全省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县(市、区)专业监测网络,推进重大、典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灾害隐患点有1名监测员。扩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覆盖范围,改进预报方式,提高预报精度。

  ---充分利用国家防汛监测网络,加大重点地区防汛监测站网密度,提高监测装备水平,到2015年,所有省级重点报汛站实现自动报汛,30分钟水情信息报送率达到 90% 以上。在全省主要旱区新建一批墒情监测站点,建立完善防汛抗旱一体化的监测预警系统。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加大森林草原火险监测站和可燃物因子采集站布设密度,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卫星监测和飞机巡护、视频监控、瞭望台(哨)等预警预报,到2015年,全省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90% 以上。加强各级森防检疫机构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完善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控网络,到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85% 以上。

  ---推进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完善农业有害生物监控分中心的监测功能。新建一批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适当增加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监测站(点),改善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监测自动化水平。到2015年,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实现大部分农区县(市、区)全覆盖,乡镇指导站点达到1000个以上。

  (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自然灾害隐患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为加强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开展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城镇自然灾害风险评价,编制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县级以上行政单元频发易发自然灾害风险图,编制主要江河洪水风险图。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一轮的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修编和编制工作。

  ---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应急排危除险、避让搬迁安置综合防治,加强气象、防洪、地震灾害防御等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防灾减灾标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大型桥梁等基础设施抵御灾害的能力。

  ---针对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规律特点,结合专项规划实施,选择城市及城际轨道交通、燃气系统、重要铁路干线、梯级水电站等关键基础设施,开展预防应对暴雨、雪灾、风雹、山体滑坡、洪涝、地震等灾害的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实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建设 200个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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