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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1切实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快建成城市及重点区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逐步提高中小河流、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的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洪水风险管理及应急管理,加强旱情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抗旱服务体系,强化应急水量调度,不断提高抗旱减灾能力。 5.1.1城市防洪工程 1、石家庄都市区城市防洪工程 根据《石家庄都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十二五”期间安排与中心城防洪密切相关的南北防洪堤工程、滹沱河防洪整治工程、机场防洪堤工程等项目建设,工程总投资13.3亿元,其中滹沱河防洪整治工程投资9.75亿元。 2、井陉县城防洪工程 通过对冶河井陉县城段河道进行整治,使该段河道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可保护井陉县城的防洪安全。工程总投资1900万元。 5.1.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对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11条中小河流的25段河道进行治理,以洪涝灾害易发区为重点区域,以保护人口集中的城镇、乡村密集区域以及有集中连片农田的河段为治理重点,主要采取加固或新建堤防、河道清淤疏浚、护岸护坡等治理措施。工程总投资59616万元。 对老化失修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洨河栾城南赵村节制闸、沿村节制闸、石板桥节制闸、赵县贾吕自动翻板闸和老磁河无极东罗尚闸5座中型水闸进行除险加固,重点安排直接关系主体工程安全的闸室结构,地基基础加固处理,以及与运行安全有关的闸门启闭设备的修复和更新改造。工程总投资2900万元。 5.1.4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5座小(1)型水库和171座小(2)型水库,共计176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重点安排直接关系水库工程安全运行的建筑物、基础及两岸坝肩加固处理,以及与运行安全有关的机电及金属结构等更新改造,使之全部达到部颁《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要求,工程涉及平山、鹿泉等9县(市、区),工程总投资34753万元。 5.1.5大中型水库附属工程 为进一步改善大中型水库的生态环境,提高水库的防洪性能,确保工程安全,在“十二五”期间,我市计划实施口头、横山岭等6座大中型水库的部分附属工程建设。工程总投资6602万元。 5.1.6新建水库工程 “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建井陉县东庄水库,东庄水库位于金良河中上游,控制流域面积50.8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549.91万立方米。东庄水库的修建对提高井陉县城防洪标准,保障井陉城区厂矿及人口安全起着决定性作用。水库在冬季可以通过绵右渠引绵河水注入水库,调剂补充人民渠3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和井陉县城生态、公共事业等的用水不足。工程总投资15217万元。 5.1.7综合抗旱能力建设 通过实施地表水源工程、地下水源工程、小型和微型水利工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设施,储备抗旱物资,提高全市整体抗旱应急能力。工程总投资36673万元。 5.1.8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我市平山、赞皇等8个山区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主要是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非工程措施包括建立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系统,编制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加强政策法规的建设等。工程措施包括进行山洪沟道治理、泥石流沟道治理、滑坡治理等防治本区域内的山洪灾害,保护该流域内的村庄、道路、农田、厂矿、旅游区及水库等设施的安全。工程总投资12800万元。 5.1.9南水北调中线石家庄市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在太行山前穿越子牙河、大清河流域的石家庄市境内众多河流,设置多个河道交叉建筑物和排水建筑物,对途经地区的防洪形势产生一定影响。为减少修建该工程造成的防洪影响,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对影响范围进行防护,工程总投资14197万元。 5.2切实抓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推广先进节水灌溉技术、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人共享水利发展与改革成果。 5.2.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10年末,全市农村人口652万人,其中饮水不安全人口282万人。“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力度,计划新打配套机井4330眼,铺设管道51200万米,动土石方3250万立方米,使282万饮水不安全人口全部达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工程总投资14.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