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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1-13
【实施时间】 2012-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8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5.5.1加快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

  

  以坡改梯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为重点,抓好国家太行山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和河北省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工程总投资31450万元。

  

  5.5.2河流生态修复

  

  滹沱河生态环境修复及景观工程(含正定湖)计划投资55.33亿元。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可使滹沱河沿线水生态环境改善,有效提高省会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与城市发展空间。

  

  5.5.3丰枯调蓄、水源涵养

  

  在确保水源调出地区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前提下,适度安排多水地区向贫水地区调水,实现地区间丰枯调蓄;充分利用河道断流区和可能拓展的地表水入渗场地,丰水年引蓄雨洪资源进行地下水回灌,将地表水存入地下,枯水年适当超采地下水;有计划的减少城市水源地上游补给区地下水开采量,适度恢复上游水库对下游地区地下水的补给量;有计划地实施地下水限采政策。

  

  5.6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

  

  水务管理实现一体化为信息化建设在“十二五”期间提供了发展空间。至2015年形成以数据平台、网络平台和应用平台为规模的水务信息化框架体系。基本实现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自备井远程监测系统、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系统、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水库移民信息管理系统、水质监测系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冶河灌区管理系统、南水北调管理系统、滹沱河监视管理系统、山洪地质灾害预警系统、河道监测管理系统、自来水供水调度系统和水务电子政务系统的水务管理信息网,基本达到统一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使石家庄市水务信息化总体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十二五”期间,还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

  

  1、利用无线测控、集群指挥、移动通信、3g、gprs等新技术,对现有网络平台进行适当升级和拓展,并在管理调度、应急指挥中充分发挥其作用。

  

  2、建设部门分中心,水务局数据总中心,重要信息应采取实时备份、异地备份等措施,保证数据安全。

  

  3、重点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局机关非流转性文件办公自动化,网上办事形成电子化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市局联动,与局属单位办公自动化留有接口。2015年,局属单位办公自动化纳入网上流转,形成高效共享、便捷可靠的协同办公和网上办事平台。

  

  工程总投资5500万元。

  

  5.7加强水利改革与管理

  

  5.7.1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

  

  积极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强化对城乡水资源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加快石家庄水务集团组建步伐,形成统一的水务管理格局。

  

  5.7.2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5.7.3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责任,加强行业指导,建立健全水价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规范完善19个县级水利技术推广中心站,92个乡级或区域片站建设。依托水利重点项目积极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十二五”末达到2000个,总投资3206万元。

  

  5.7.4推进水价改革

  

  稳步推进水价改革,逐步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研究制定“分类水价”和“阶梯式水价”为重点的水价政策。对取用水单位超计划或者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或水费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基本建立调入水和本地水同区域同行业同质量同一水价的用水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价格政策。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探索实行农业灌溉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5.7.5完善投入机制

  

  水利投入高增长是加快水利发展的基础保障。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投入政策,市水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出台《石家庄市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办法》;市水务局商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制定出台《石家庄市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水利建设资金计提、清算的具体办法,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水利建设政策;市水务局联合财政局出台《石家庄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落实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与使用政策;研究制定水利建设利用信贷资金办法,发挥贷款解决水利投入不足问题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我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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