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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12]4号
【颁布时间】 2012-01-13
【实施时间】 2012-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3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围绕总量上规模、结构上档次、质量上水平、管理上台阶,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扶持发展一批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促进我省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

  

  1.大力实施中小企业育成计划。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立中小企业育成体系,按照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特点和发展规模,进行培育和扶持。动员全社会力量创办小企业,扶持小企业进入规模企业行列,每年培育400户小企业进入规模企业,形成企业梯次发展结构。推进成长型中小企业做大,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大集团发展吃配经济,建立协调稳定的配套协作关系,提高省内配套水平和能力。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中小企业,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担保租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水平。

  

  2.提升中小企业集约化发展水平。积极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在发展方式上变“小而全”为“大协作”,在布局结构上变“小集中”为“大集聚”,在产品结构上变“小品牌”为“大战略”。加快培育功能互补、协作有序、服务体系健全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重点推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木材加工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同时积极发展一批高科技和现代服务业集群。积极培育区域品牌,打造一批产业名市、名县、名镇。重点推进污染集中治理、现代物流、产品检测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加快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

  

  3.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质量检验检测、培训、咨询、技术推广等专业化服务,满足企业多方面、多层次的共性及个性需求。加强创业辅导、人员培训等服务,着力提升中小企业人才、技术和能力建设培训,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法律和政策咨询、财务管理、融资指导、技术创新、管理咨询、市场信息等社会中介组织。加快中小企业黑龙江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政策解读、技术推广、人才交流、业务培训和市场营销等重点信息服务。

  

  (六)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建设“八大经济区”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以工业园区建设为载体,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1.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挥中心城市、经济园区、大型企业和重大项目的产业集聚和带动作用,依托城市群和产业园区,推进产业向特色工业园区集聚,以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区为重点,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协调发展。加快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装备、化工、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大力扶持新材料、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汽车制造、轨道交通、核电装备、风电装备、燃气轮机等积极谋划大项目,形成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互动发展的格局。突出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区建设,大力发展煤炭深加工产业、接续替代产业和循环经济,以大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快发展煤化工等接续产业,积极发展新材料、冶金、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林木产品加工等非煤替代产业,推动资源型城市科学转型。加快县域工业发展,引导县域工业围绕当地特色资源精深加工,与中心城市重点产业发展配套产品和“吃配”经济,探索跨县域行政区划的要素流动与产业谋划机制,努力实现资源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培育建设各具特色的县域工业集中区,依托县域工业园区,形成“一县一品”、“一县一业”的发展格局。

  

  2.推动产业加快集聚。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在要求,依托龙头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延长产业链条,集中优势资源和要素,重点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全力推进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装备产业、新型农机装备产业、交通运输装备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矿产经济产业、煤化石化产业、林产品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十大重点产业”快速发展。创建一批在自主创新、“两化”融合、节能减排、质量品牌等方面走在前列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推动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引领和带动工业园区整体水平提升。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统筹规划,改善信息网络、污染物集中治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级各类产业集聚区规范有序发展。支持各地将产业特色、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有机结合,支持以品牌共享为基础,大力培育集体商标、原产地注册、证明标志等集体品牌,提高区域品牌的知名度,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基地。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推动在产业集聚区依法组建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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