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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6家单位申报的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略) 2.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略) 3.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3: 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等4种兽药产品 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一、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 (一)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质量标准 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 zhuwen huoyimiao(chuandaixibao yuan) classical swine fever vaccine, live(cell line origin) 本品系用猪瘟病毒兔化弱毒株(cvcc av1412)接种易感传代细胞培养,收获培养物,加适宜稳定剂,经冷冻真空干燥制成。用于预防猪瘟。 【性状】 淡黄色海绵状疏松团块,易与瓶壁脱离,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 【无菌检验】 按现行《中国兽药典》附录进行检验,应无菌生长。 【支原体检验】 按现行《中国兽药典》附录进行检验,应无支原体生长。 【外源病毒检验】 按现行《中国兽药典》附录进行检验,应无外源病毒污染。 【鉴别检验】 将疫苗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成为每毫升含有100个兔mid的病毒悬液,与等量的抗猪瘟病毒特异性血清充分混合,置10~15℃作用60分钟,其间振摇2~3次。同时设立病毒对照和生理盐水对照。中和结束后,分别耳静脉注射兔2只,每只1.0ml,按效力检验(1)项进行观察和判定。除病毒对照组应出现热反应外,其余2组在接种后120小时内应不出现热反应。 【安全检验】 选用无猪瘟病毒中和抗体(检测方法见附注)的健康猪,接种前观察5~7日,每日上、下午各测体温1次。挑选体温、精神、食欲正常的使用。每批疫苗按瓶签注明头份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成每毫升含6头份,肌肉注射猪5头,每头5.0ml(含30头份)。接种后,每日上、下午各观察并测体温1次,观察21日。体温、精神、食欲与接种前相比没有明显变化;或体温升高超过0.5℃,但不超过l.0℃,稽留不超过4个温次;或减食不超过l日,疫苗可判为合格。如果有l头猪体温升高l℃以上,但不超过1.5℃,稽留不超过2个温次,疫苗也可判为合格。如果有1头猪的反应超过上述标准;或出现可疑的其他体温反应和其他异常现象时,可用5头猪重检1次。重检的猪仍出现同样反应,疫苗应判为不合格。也可在猪高温期采血复归猪2头,每头肌肉注射可疑猪原血5.0ml,测温观察16日。如果均无反应,疫苗可判合格。如果第1次检验结果已经确证疫苗不安全,则不应进行重检。 【效力检验】 下列方法任择其一。 (1)用兔检验 按瓶签注明头份,将疫苗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成1/7500头份/ml,耳静脉注射体重1.5~3.0kg兔2只,每只l.0ml。接种后,上、下午各测体温1次,48小时后,每隔6小时测体温1次,根据体温反应和攻毒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接种疫苗后,兔的体温反应标准如下: 定型热反应(++) 潜伏期48~96小时,体温上升呈明显曲线,至少有3个温次升高1℃以上,并稽留18~36小时。如稽留42小时以上,则必须攻毒(接种新鲜脾淋毒或冻干毒),攻毒后如果无反应,可判为定型热。 轻热反应(+) 潜伏期48~96小时,体温上升呈明显曲线,至少有2个温次升高0.5℃以上,并稽留12~36小时。 可疑反应(±) 潜伏期48~96小时,体温曲线起伏不定,稽留不到12小时;或潜伏期在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及超过96小时至120小时出现热反应。 体温反应呈二次高峰,有一次高峰符合定型热反应(++) 或轻热反应(+)标准者,均须攻毒。攻毒后无反应时,该兔的热反应可判为定型热或轻热反应。 无反应(-) 体温正常。 结果判定: 接种疫苗后,当2只兔均呈定型热反应(++),或1只兔呈定型热反应(++)、另1只兔呈轻热反应(+)时,疫苗判为合格。 接种疫苗后,当1只兔呈定型热反应(++)或轻热反应(+),另1只兔呈可疑反应(±);或2只兔均呈轻热反应(+)时,可在接种后7~10日攻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