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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杜政发[2012]11号
【颁布时间】 2012-08-15
【实施时间】 2012-08-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5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贫困、孤寡、残疾妇女生存状况得到改善。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女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妇女普遍享有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障。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参保率。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覆盖所有城乡妇女。

  

  3.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城乡妇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患重大疾病妇女的医疗保障和救助力度,落实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宫颈癌、乳腺癌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及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的救助比例。

  

  4.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妇女养老保险享有率,重点解决贫困、孤寡、少数民族、老年妇女养老保障问题。

  

  5.落实城镇职工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妇女享有比例。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障女职工失业、工伤各项权益和待遇的落实。

  

  6.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的妇女实行应保尽保。

  

  7.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救助活动,鼓励社会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救助基金,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公益活动,为困难妇女提供社会救助。

  

  8.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老年妇女得到必要的关怀和照料。

  

  9.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按照规定对其家庭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的农村重度残疾妇女,应当为其代缴全部或者部分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多渠道保障残疾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加强残疾人福利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

  

  10.改善贫困妇女居住条件。加快“城乡危房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进程,扶持政策和补贴资金向贫困、孤寡、残疾妇女倾斜。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构建两性平等的社会环境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知晓率提高。

  

  --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2.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基于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普遍开展。

  

  --减轻妇女家务劳动负担,男女从事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3.提高面向妇女和家庭的公共服务水平

  

  --县妇女活动中心条件改善。

  

  --乡村、社区“妇女之家”综合功能得到发挥。

  

  --托幼、养老社会化程度提高。

  

  4.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降低。

  

  --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以上。

  

  5.城乡厕所更加适应妇女需求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

  

  --城镇公共卫生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达到1︰1.2以上。

  

  6.创造有利于妇女的生存环境

  

  --妇女广泛参与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生活。

  

  --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提高。

  

  --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策略措施:

  

  1.加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建设。面向各级领导干部、主流媒体、社会大众,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

  

  2.加强对媒体传播的内容指导。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促进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精品的创作和传播。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机构严格自律,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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