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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提高妇女运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支持和促进边远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使用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帮助边远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4.大力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县电视台、草原新报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5.营造文明、平等、和谐的家庭环境。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宣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树立先进的性别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6.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确方法。 7.大力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着力发展以老人、儿童托管、看护、卫生保洁为重点的家政服务,减轻家务劳动负担,为妇女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 8.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完善环境和健康监测体系,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控制和治理,有效减少各种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崇尚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9.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和卫生厕所普及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集中供水系统建设,提高饮水工程和供水量标准。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将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加强对改厕意义的宣传和技术指导服务,鼓励农民自觉改厕,提高综合效益。 10.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在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从性别视角进行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1.推动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公共文化资源。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城镇下岗、农村留守、进城务工、贫困、残障妇女倾斜,保障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2.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将妇女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全县文化事业惠民工程,加大政府投入,县政府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活动阵地,乡村、社区建立“妇女之家”,组织妇女广泛开展读书、娱乐、健身、培训等活动。 13.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性别意识。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的能力,并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七)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体系 --促进男女平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不断完善。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更具操作性。 2.依法对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进行备案审查 --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 --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条款和规定进行清理。 3.提高妇女自我维权能力 --妇女普法宣传覆盖面达到95%以上。 --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4.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及时得到受理。 --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妇女的社会安全感增强。 5.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得到及时预防和制止。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