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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如在发出任何适宜运载证明书或声明书前,验船师或督察须到该船只巡视3次以上,则就第3次以后的巡视,每名验船师或每名督察每次巡视的适当费用须增加1/4倍,包括最后一次检查巡视。 (3)为适宜运载声明书延期不超过3个月,须缴付的费用为适当费用的1/2。 目的或服务 费用 所须缴付费用如下─ 1.检查危险品的运载并发出适宜运载声明书─ (a)并非油轮的船只,就《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第295章,附属法例)所指明的每一类危险品 $815 (b)油轮─ (i)总注册吨位500吨以下的油轮,就《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第295章,附属法例)所指明的每一类危险品 $1895 (ii)总注册吨位500吨及以上的油轮,就《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第295章,附属法例)所指明的每一类危险品 $3775 2.审阅下列船只的图则─ (a)并非油轮的船只,就《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第295章,附属法例)所指明的每一类危险品 $1030 (b)油轮─ (i)总注册吨位500吨以下的油轮,就《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第295章,附属法例)所指明的每一类危险品 $2355 (ii)总注册吨位500吨及以上的油轮,就《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第295章,附属法例)所指明的每一类危险品 $4710 附注:就现有船只的改装而审阅图则并发出适宜运载声明书,须缴付的费用为适当费用的1/2。 ____________ 第III部 商船海员管理处所提供某些服务须缴付的费用 目的或服务 费用 所须缴付费用如下─ 1.在海管处雇用渔民或将渔民解职─ (a)在渔船的半年协议的开始或结束时所雇用或解职的渔民,每名渔民 $160 (b)在协议期间所雇用或解职的渔民,每名渔民 $160 (1996年第240号法律公告) ____________ 第IV部 为考试等事项须缴付的费用 附注:(1)本部指明的费用包括发出适当的合格证书。 (2)凡视力测试是作为第1或3项指明合格证书考试的一部分而进行,则第4(a)及(b)项所指明视力测试的费用已包括在第1或3项所指明合格证书考试的费用内。如考生视力测试不合格,已缴付的有关考试费用,扣除视力测试费用后的余额,将发还予考生。 目的或服务 费用 1.拖网渔船船长及拖网渔船船长(Limited)的合格证书考试费用─ 每次考生出席以下合格证书的考试─ (a)拖网渔船船长 $4345 (b)拖网渔船船长(Limited) $2410 (c)与(a)或(b)分项有关的信号考试,如与整项考试的其余部分分开进行,则每次应考 $985 (d)如考生就与(a)或(b)分项有关的合格证书报考或重考该考试中的笔试或口试部分 (a)或(b)分项的适当费用之1/2 2.拖网渔船轮机员的合格证书考试费用如下─ $2895 每次考生出席合格证书考试─ 拖网渔船轮机员的整项考试 3.如根据《船舶及港口管制条例》(第313章)第IV部并无收取下列费用,则每次考生出席本地合格证书的考试的费用,或授予证书的费用─ (a)船长(不属游乐船只的船只)─ (i)300吨及300吨以下的船只 $1255 (ii)60吨及60吨以下的船只 $515 (b)轮机员(不属游乐船只的船只)─ (i)150B.H.P.以上的引擎 $1255 (ii)150B.H.P.及150B.H.P.以下的引擎 $515 (c)船长(游乐船只) $515 (d)轮机员(游乐船只) $515 (e)真正渔民 $515 4.杂项考试、证书及批注的费用─ (a)第1项所述考试的视力测试 $270 (b)第3项所述考试的视力测试 $270 (c)应上诉再接受视力测试 $780 (d)应特别上诉再接受视力测试 $1520 (e)持有作为轮机员的本地合格证书的考生为拖网渔船轮机员的署理委任而进行的考试 $2025 5.根据本部发出证书文本的费用─ (a)合格证书文本一份 $220 (b)视力测试证书文本一份 $150 (c)船长或轮机员(如无须重考)的本地合格证书文本一份 $220附注:如处长信纳证书持有人在并无错失的情况下遗失证书,则无须根据本项缴付费用。 (1996年第240号法律公告) ____________ 第V部 就小轮及渡轮船只以及游乐船只须缴付的费用 附注:(1)检验及本地合格证书考试的费用分别见于第II及IV部。 (1994年第576号法律公告) (2)在本部中,“指明遮蔽水域”(Specified Sheltered Waters) 指《商船(小轮及渡轮船只)规例》(第313章,附属法例)附表1指明的水域。 (1994年第576号法律公告) 目的或服务 费用 1.牌照费─ (a)已领牌可往来航行指明遮蔽水域内的小轮或渡轮船只的净吨位为─ (1994年第576号法律公告) 20吨以下 $365 20吨及20吨以上但60吨以下 $730 60吨及60吨以上但100吨以下 $1115 100吨或以上 $1115,另按超过100吨的每40吨加收$355,不足40吨亦作40吨计。 (b)(由1994年第576号法律公告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