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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巴政字[2009]15号
【颁布时间】 2009-02-09
【实施时间】 2009-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80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河防凌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4.2.2当黄河巴彦淖尔市段局部直至全线达到警戒水位时。
  
  a防守重点:
  
  该级洪水防守重点是堤防薄弱段、险工、穿堤涵洞以及风浪冲涮淘堤段等。
  
  b水、雨情信息的预警发布:
  
  该级洪水,当接到水文、气象部门下发的水、雨情信息报告后,由市防汛办在第一时间内转发到各相应旗县区防汛办,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和旗县区分管领导共同发布,启动防守方案。
  
  c防守方案:
  
  当接到水情预报后,沿河各旗县区要立即召开防凌指挥部紧急会议,主要研究部署本地区的防凌抗洪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开展工作,各旗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要上岗到位、全面负责,各水务局、防汛办要及时提出迎战洪水和防凌抢险的具体措施意见。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派出督查组(员),对各级各部门的防凌抗洪工作进行督查。各武装部将登记造册的防凌抢险队伍做好安排,分为巡堤查险、防守抢险、预备队等随时待命出战。应急抢险物料立即运送上堤,储备到易出险段。及时消除小险情,若有进一步扩大及时组织抢护,河滩居民均要全部强行安全撤离。
  
  4.2.3当黄河巴彦淖尔市段接近或达到保证水位时。
  
  a防守重点:
  
  该级洪水的防守重点是堤防高程断面不足,地形低洼堤防吃水较深,土质较差、渗漏严重,两岸堤距偏小的薄弱堤段及各处穿堤涵洞和路口等。
  
  b水、雨情信息的预警发布:
  
  该级洪水,当接到水文、气象部门下发的水、雨情信息报告后,由市防汛办在第一时间内转发到各相应旗县区防汛办,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和旗县区政府第一责任人共同发布,启动防守方案。
  
  c防守方案:
  
  当接到水情预报后,市政府及沿河各旗县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立即上岗到达防洪抢险一线,成立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现场办公组织抗洪抢险;各成员单位均要抽调专人,组建防凌办事机构,严格按照防凌承包责任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并设立防凌责任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派数个防凌工作组,分赴沿河各旗县区防凌一线,督查指导防凌抗洪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
  
  沿河各有关乡、镇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加固二道防线,并做好二道防线以外居住群众的安全撤离和安置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当畅流期该量级洪水最大洪峰到达时,要抓住关键时刻利用总干渠、沈乌闸、二十里柳子分洪闸、南干渠等合理分洪,削减洪峰流量,以确保下游堤防的安全。分流后的洪水尽可能消化到沙漠地带以及低洼水泊,避免立即泄入黄河。
  
  在可能的情况下,请求上级调整上游水库下泄流量。
  
  4.2.4当黄河巴彦淖尔市段发生超标准水位洪水时,(高于保证水位的洪水,距设计堤顶高程不足1.6米的洪水)。
  
  a防守重点:
  
  该级洪水的防守重点就是对黄河巴彦淖尔市段近280公里防洪大堤以及各泄水渠堤、穿堤涵闸等建筑物严防死守。
  
  b水、雨情信息的预警发布:
  
  该级洪水,当接到水文、气象部门下发的水、雨情信息报告后,由市防汛办在第一时间内转发到各相应旗县区防汛办,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和旗县区政府第一责任人共同发布,启动防守方案。
  
  c防守方案:
  
  当接到此类洪水情报时,黄河巴彦淖尔市段的抗洪抢险将成为全市各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全市各级主要领导都要亲自到第一线带头抗洪抢险,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总指挥都要亲自到第一线坐阵指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都要服从大局,听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遣、动员全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斗争,同时申请调集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支援抗洪抢险。
  
  动员全市所有基干民兵由人武部带队上堤抢险守护,每1米安排一名抢险队员,负责加固守护堤防,重点段落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负责抢险守护。实行军民联防,以强大的人防加堤防,严防死守,战胜特大洪水。
  
  动员全市所有能够抢险的机械全部上堤,除加固一线堤防外要立即抢筑以总干渠北背为主、事先划定好的二道防线,并做好巡查总干渠背。同时认真做好总干渠北岸的防洪预案和防、抢、撤方案,并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以每隔10公里左右以附近渠背、公路等较高地形设置格堤防线,按标准加高培厚以尽可能缩小淹没范围,减少损失。做好二道防线内人员住户随时转移、撤离动员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利用库区上游各分水建筑物,抓住有利时机合理分洪,以达到削减洪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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