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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巴政字[2009]15号
【颁布时间】 2009-02-09
【实施时间】 2009-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80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河防凌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2、在凌期到来之前,要有图文并貌的滩区迁安救护图线,图线要做到标示明显准确,浅显易懂。
  
  3、对滩区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随时做好撤离、搬迁准备。当来水超过近年封河水位时,要放弃民堤和河滩围堰的抢护,集中全力做好黄河大堤的巡堤检查,关闭和守护穿堤建筑物,提前做好滩区住户的迁安工作。当堤防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时,堤防工程将随时可能出现冲决或漫决灾害。此时,受灾区群众要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在撤离中要本着老、弱、病、残优先的原则,在确保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再顾及财产转移,力争使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交通部门成立撤离救员队,为受灾区的人们撤离提供足够车辆;公安部门对撤离区实行治安戒严及交通管制,为撤离顺利进行提供便利条件;民政、商务部门要搞好滩区群众灾前对口迁安及灾后救灾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卫生防疫救护等工作,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卫生防疫与医疗救护预案
  
  1、领导组织及职责
  
  为加强对防凌抢险卫生防疫与医疗救护工作的领导,市、旗县区两级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作组长的防凌抢险卫生防疫与医疗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组织指挥抢险现场及抢险队伍的医疗服务,以及防凌抢险卫生防疫与医疗救护及应急处理工作。
  
  2、防凌抢险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队伍及职责
  
  (一)卫生防疫应急队及卫生防疫应急预备队
  
  职责:组织凌期疫情监测、灾区消毒隔离、饮用水消毒,监督指导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其他公共场所的消毒,宣传疾病防治知识,指导开展对灾区疫情病人样本采集运送工作。
  
  (二)医疗救护队
  
  职责:熟练掌握溺水、急救、心肺复苏、气管切开、清创、缝合等医疗救护知识,经常开展救护模拟训练,保障凌期伤病员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救治。对来自出现疫情地区的伤病员还要做好消毒隔离及疫情上报工作。同时做好医务人员的防护。
  
  3、凌情抢险
  
  一旦发生凌情,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在防凌抢险卫生防疫与医疗救护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严格按照本预案规定,立即行动,迅速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救护预防措施。
  
  乡镇卫生院和市直各医疗机构:1、承担灾区责任范围内伤病员的诊疗救治工作,完成预防、诊断、治疗任务。2、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使用有效防护用品,防止医务人员感染。3、负责院内的消毒隔离工作。4、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各种规章制度。5、宣传疾病防治科学知识。6、发现疫情,及时如实报告。7、建立凌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应急医疗救护药品、设备、用具,做到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定期更换。8、确保救护交通工具、急救设施运转良好,通迅联络畅通。
  
  卫生防疫机构:1、组织开展灾区消毒防护工作,做好人畜饮用水消毒。2、实施灾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3、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防护工作。4、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商场、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公共场所预防控制的监督检查。5、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做好汇总、统计、分析、评估工作。6、对疫点进行隔离控制和消毒。7、建立凌期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8、对公众开展健康教育和医学咨询服务。
  
  4、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坚决做到三落实(组织、装备、任务落实)和“六到位”(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急救措施到位、急救药品和防凌器材到位、医疗救护人员到位、后勤保障到位)。
  
  (2)为保障卫生防疫与医疗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各医疗机构要挑选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卫生技术人员,组建防凌医疗救护队伍,并做好必要的救护知识培训和救护模拟训练。防疫站要做好疾病预防知识的培训及消杀准备工作。
  
  (3)为确保急救药品、设备及用具落实到位,各单位单位要将防凌应急医疗救护必需的药品、设备专箱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定期更换。防凌专用药品、器械存放地要悬挂标牌。
  
  (4)确保交通工具运转良好,通讯联络畅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凌情指挥命令迅速传递,救护车应保持良好车况,随时准备出动。
  
  (5)防凌抢险卫生防疫与医疗救护工作终止时间由市防凌抗旱指挥部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待凌期结束后各单位认真总结防凌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防凌抢险卫生防疫与医疗救护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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