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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42号
【颁布时间】 2006-07-22
【实施时间】 2006-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46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42号--PBT树脂反倾销案终裁公告

[接上页]

  5、PBT树脂产业技术发展状况
  
  国际上主要有PTA(精对苯二甲酸)直接酯化法和DMT(对苯二甲酸二甲酯)酯交换法两种技术工艺生产PBT树脂。DMT酯交换法目前国际上应用已经很少。调查期前三年,中国大陆产业中的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主要采用DMT酯交换法工艺。目前中国大陆产业生产的PBT树脂和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工艺均为PTA直接酯化法。调查期内,中国大陆产业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应用先进工艺,从整体上提高了产业竞争力,因此不是中国大陆产业遭受损害的原因。
  
  6、中国大陆PBT树脂产业同类产品出口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产业同类产品有少量出口,其出口价格高于同期在中国大陆的销售价格,并且没有发生亏损,因此,没有证据表明中国大陆产业同类产品出口造成中国大陆产业损害。
  
  7、中国大陆PBT树脂产业的管理状况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PBT树脂产业的生产、质量、安全等管理状况良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劳动生产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中国大陆产业的管理不是中国大陆产业实质损害的原因。
  
  8、不可抗力因素
  
  调查期内,中国大陆产业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没有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灾害事件的发生对中国大陆产业造成影响。
  
  上述可能使中国大陆产业受到损害的其他有关因素的证据事实表明,这些因素在调查期内没有对中国大陆产业造成损害。
  
  在初裁后调查中,调查机关没有收到利害关系方对因果关系的进一步评论意见。因此,调查机关决定维持对初裁中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
  
  七、最终裁定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存在倾销,并对中国大陆PBT树脂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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