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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字号】 汇发[2003]135号
【颁布时间】 2003-12-03
【实施时间】 2003-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报表填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上页]
│ │ │ │ │ │ │ │ │ │范围不符。 │ │ │
  └──┴───┴────┴─────┴─────┴──────┴──────┴─────┴──────┴──────┴─────┴────┘
  
  附件2:“从银行自身原始数据库会计数据等核心业务 数据中直接提取数据填报报表的实施方案”的内容规范
  
  一、本行从自身原始数据库会计数据等核心业务数据中提取大额和可量化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数据的可行性和需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为满足规定的接口规范拟采取的数据采集程序和实施步骤,如何保证本行这一数据采集方式所采集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三、本行从原始数据库会计数据等核心业务数据中提取的数据不能满足“三张报表”哪几项必填项目,准备如何解决。
  
  四、本行对从原始数据库会计数据等核心业务数据中直接提取数据上报这一数据采集方式有什么问题和建议。
  
  五、本行负责从原始数据库会计数据等核心业务数据中提取数据上报这一数据采集工作的负责人、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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