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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妇社社卫便函[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2-04
【实施时间】 2010-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2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开展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第二次常规监测的通知

[接上页]

  (八)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社会医学系课题组负责本次调查的技术工作。各试点市(区)在数据收集期间,如对调查内容和方法存在疑问请及时与课题组联系,保证调查的进度和质量。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编号说明。所有调查问卷的编号,无需由调查者填写,由市卫生局统一编号。编码号码共有十位数字,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联系城市、区三级代码统一使用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六位数字,见另行通知的数据录入数据库及《录入说明》),中心或站(四位数字)级编号则由各市卫生局按照名称顺序依次编排,并在上传数据时提供相应编码表。
  
  (二)文件下载和数据库说明。从卫生部指定网址下载的文件压缩包中为本次常规监测的数据库文件夹,其中有6个空白的数据库子文件夹及《录入说明》,分别对应六张调查表,每个调查表所对应的文件夹中均包括相应的以.rec结尾的数据库录入文件和以.chk结尾的数据录入核查文件,所有数据录入应在相应子文件夹中进行,请勿随意移动或删除.chk核查文件,以免数据录入的跳转和核查功能失效,具体录入规则参见《录入说明》。
  
  (三)数据录入应依照双盲录入规则。由两名录入人员进行平行录入,录入完毕后还应由专人进行再次核查;核查完全一致后,请将相同调查表的所有数据进行合并,最终得到6个以相应调查表名称命名的市级数据库文件(.rec文件)。待到全部数据核对完毕以后,以市为单位打包,并以“××省××市”命名,压缩后进行上传,统一发至电子邮箱:whtjshyx@163.com;并请自行保存所有原件,以便复查与核对。
  
  (四)常规监测工作需要特别注意或容易出现错误的内容和项目。
  
  1.人口数:各区人口数相加大于全市总人口数
  
  2.机构收支:逻辑错误
  
  3.规范化培训:没开展规范化培训的城市也填了较多数量
  
  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服务量:逻辑错误、缺项、不准确
  
  5.中心和所辖站的重复统计
  
  6.处方抽查没按方案要求进行
  
  7.满意度不是第三方调查
  
  8.第二次常规监测在资料录入时需要对机构编号,编码应与前一次常规监测一致,避免编码规则错误或者重号现象,请特别注意。
  
  9.不要对照前一次常规监测数据修改第二次常规监测数据,不能更改国家第二次常规监测课题组提供的数据库。
  
  10.填表者在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数据录入者在录入数据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录入说明”。
  
  同济医学院课题组联系人及电话:
  
  卢祖洵(负责整体方案),027-83693756(传真)
  
  李永斌(负责调查表及数据库),027-83650689
  
  侯万里(负责数据库),027-83692719
  
  E-mail:whtjshyx@163.com
  
  附件:1.《重点联系城市常规监测表》及填表说明
  
  2.《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常规监测表》及填表说明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规监测表》及填表说明
  
  4.《社区卫生服务站常规监测表》及填表说明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用药及处方费用常规监测表》及填表说明
  
  6.《社区卫生服务利用者满意度常规监测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1
  
  编号_________
  
  调查表1重点联系城市常规监测表
  
  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市
  
  填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 2010年__月日
  
  
  
  
  
  序号
  
  项目
  
  填写内容
  
  
  
  1
  
  一、基本情况
  
  
  
  2
  
  1. 基本情况
  
  
  
  3
  
  (1)全市街道办事处数(个)
  
  
  
  
  
  4
  
  (2)全市镇数(个)
  
  
  
  
  
  5
  
  (3)全市乡数(个)
  
  
  
  
  
  6
  
  2. 全市人口学特征
  
  
  
  7
  
  (1)全市常住人口数(万人)
  
  
  
  
  
  8
  
  其中:户籍人口数(万人)
  
  
  
  
  
  9
  
   (2)65岁及以上人口数(人)
  
  
  
  
  
  10
  
  (3)0-6周岁儿童数(人)
  
  
  
  
  
  11
  
  (4)0-36个月儿童数(人)
  
  
  
  
  
  12
  
  (5)孕产妇总数(人)
  
  
  
  
  
  13
  
  (6)活产数(人)
  
  
  
  
  
  14
  
  (7)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总数(人)
  
  
  
  
  
  15
  
  3.卫生经费
  
  2009年
  
  
  
  16
  
  (1)卫生事业经费总额(万元)
  
  
  
  
  
  17
  
  (2)卫生事业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18
  
  (3)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总额(万元)
  
  
  
  
  
  19
  
  其中按用途:①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总额(万元)
  
  
  
  
  
  20
  
  其中:国家级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元)
  
  
  
  
  
  21
  
  省级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元)
  
  
  
  
  
  22
  
  市本级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元)
  
  
  
  
  
  23
  
  ②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设施及设备配备的费用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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