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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及《信访条例》的规定,成立局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制度。 (2)定期排查机关及系统不稳定因素,对带有倾向性和可能引起不稳定因素的动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及时化解、排除不稳定因素。 (3)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分口包案办理,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监控,保证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赴京、赴省越级上访事件。 5.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把创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目标中,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争创“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个人”等活动,通过各类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改善精神面貌,提高工作能力,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4)结合本系统自身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文艺类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的宣传舆论优势,不断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上台阶,促进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6.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项,有时间要求的,争取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和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7.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编办甄别区分。 8.认真履行机关文化建设责任 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和睦、合作、合拍、和谐”的要求,营造机关文化,提高机关效能,激发机关干部想事、谋事、干事、干成事的敬业精神,培养机关干部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大力弘扬机关主流文化,努力建设民本文化,树立“人民为大”、“以民为本”的理念;建设效率文化,提倡“崇尚行动,雷厉风行”;建设协作文化,提倡“直接沟通,拒绝繁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设责任文化,领导问责,出现问题找原因,找出原因查责任;建设绩效文化,拒绝拖延,拒绝笼统,拒绝敷衍塞责,关注结果,赏罚分明;建设用人文化,坚持民主用人,讲绩效用人,在主战场考核人,依靠全员选干部,考核执行力提干部;建设爱心文化,提倡“相互尊重,相互鼓励,乐于分享,共同承担”;建设廉政文化,倡导自觉自律,主动接受他律,为职工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智力保障。 十、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