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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林业管护设施建设。优化调整木材检查站布局,对现有木材检查站进行维修和改建。加大现代高新技术设备投入,配齐执法装备。以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中心站为依托,完善监测设施设备,设立固定监测样地,开展监测技术研究,建立监测数据处理信息库,形成较完整的森林资源及生态状况监测网络体系。 七、加快林区社会事业发展 健全林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覆盖面。按照集中建设,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大林区中小学校、医院、卫生院、文化场馆建设,促进林区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对于完成政企分开改革的林区,将林区企业职工和居民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林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妥善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工作。加大林区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救助力度,保证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带动作用,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高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各县(市、旗、区)和乡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推动创业,以创业促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力度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服务林区森林资源管护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为目标,整合就业培训资源,依托职业学校建立技能培训基地,统筹安排各类劳动力技能培训专项资金。 (三)提高教育水平 结合林区小城镇规划和建设,整合、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根据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均衡布点小学,就近入学,依托小城镇和重点镇布点初中,依托中小城市布点高中,实现规模办学。加快林区各类学校危旧房改造,建立健全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开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到2020年,林区中小学入学率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根据林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等院校建设,有计划地增设一批专业,为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培养各类实用人才和专业人才。 (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完善卫生设施,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建设素质优良的卫生队伍,形成覆盖全林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构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县(旗、区)、乡、村(林区站所)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搞好林区县(旗、区)级医院整合改造,按规划建设县级综合性医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投入政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林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五)繁荣文化事业 挖掘、保护和传承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益服务、共建共享的原则,着力建设以基层文化馆(站)、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等为重点的公益性文化设施,继续实施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修缮、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等重大文化工程,逐步建成覆盖林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切实保障林区居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建立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整体性保护。搞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以林区国家森林公园为依托,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八、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 坚持政、事、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加快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俄、对蒙经贸合作,扩大林区对外开放,增强发展活力。 (一)加快林区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政企、事企分开的改革。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将地方行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和企业经营分开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林区各级地方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健全各项政府职能。将林管局、森工企业从现在的合一体制中分离出来,林管局改制为资源管理机构,森工企业全部实行自主经营。剥离森工企业承担的教育、卫生、社会保险、广播电视、城建环卫等社会职能,其机构人员交由地方政府统一管理,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离森工企业已建立的水、电、气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并逐步改制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