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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关于制定知识产权法、技术秘密保护法、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法、中华文化进步与传承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法、医院法的议案共9件,涉及5个立法项目。代表议案中提出的问题,有些已在相关立法中予以解决,有些可以在其他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中一并研究吸纳,目前可暂不考虑单独立法。 4.卫生法、公共卫生法、医疗急救法、医学卫生高新技术应用法、肿瘤防治法、修改药品管理法、修改执业医师法的议案共13件,涉及7个立法项目。目前,我国卫生事业正处于转型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入,有关医药卫生的国家政策和管理体制都面临重大调整,立法条件尚未成熟。我委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立法可行性研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为今后制定或修订法律奠定基础。 关于上述131件议案的具体审议意见,请详见附件。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 1.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2.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有关数据统计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007年11月29日 附件1: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131件,其中教育方面17件,科技方面23件,文化方面17件,卫生方面70件,体育方面2件。131件议案中,涉及57个立法项目。具体审议意见如下:一、25件议案提出的2项立法项目,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王佳芬、魏民洲、帅金高、邵峰晶、叶倩、王坤波等19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科技进步法的议案6件(第47、72、325、684、732、766号)。科技进步法(修改)草案已经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该草案体现了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提出的重大政策方针、具体措施提升为法律规范,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激励自主创新;二是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三是整合科技资源;四是发挥和引导科技人员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代表议案中提出的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在科技进步法(修改)草案中基本得到了体现。 2.姜德明、徐景龙、郝萍、王午鼎、金志国、祝义才、包建民、黄河、陈慧珠、张燕、杨伟程、张学东、张培阳、张宗清、姜鸿斌、冯玉兰、赖每、钟启权、朱天慧等60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食品安全法和修改食品卫生法的议案19件(第4、136、194、328、361、417、426、446、548、637、686、750、145、186、270、478、504、790、301号)。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提出制定食品安全法、修改食品卫生法、完善食品药品法律体系议案或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累计有三千一百多人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问题,2007年继续将修改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本年度立法计划。教科文卫委员会多次就食品安全卫生立法问题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听取议案领衔代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多次进行专题调研,为食品安全卫生立法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吸纳了代表议案提出的有关建议。 二、7件议案涉及的2项立法项目,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姜健、周晓光、蒋婉求、许戈良等12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初级卫生保健法的议案4件(第171、250、695、594号)。加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是完善我国基层卫生保健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策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目前卫生部正在起草法律草案。考虑到初级卫生保健立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政策措施应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衔接,建议国务院在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对初级卫生保健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加紧初级卫生保健立法工作,争取尽早将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