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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4-10-15
【实施时间】 2007-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8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经修正的《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II

[接上页]
│││ 数字比率 │ 说明与措施 │
  ├────────────┼───────────┼─────┼──────────┤
  │NT:非污染(经检测) │Fp:持续性漂浮物 │0 │无妨害│
  │T:污染检测为阳性│F:漂浮物││无警告│
  ├────────────┤S:沉淀物质├─────┼──────────┤
  │││1 │轻度危害│
  ││││警告,不关闭休憩场所│
  ││├─────┼──────────┤
  │││2 │中等危害│
  ││││可能要关闭休憩场所│
  │├───────────┼─────┼──────────┤
  │││3 │高度危害│
  ││││关闭休憩场所│
  └────────────┴───────────┴─────┴──────────┘
  
  注:*这些列项用于定义污染分类。
  
  附录2
  
  
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货物记录薄格式
  

  散装运输有毒物质船舶货物记录薄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IMO编号………………………………………………………………………………
  
  总吨位…………………………………………………………………………………
  
  日期自………………………………至……………………………………………….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液货船及污液舱平面图(船上填写)(略)
  
  引言
  
  以下几页为各种液货和压载作业综合项目表,如适当时,应按修正的《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II(MARPOL
  73/78)第15.2条规定,将各种液货舱的作业情况逐舱记入《货物记录薄》。各项目已按作业分组,每组以一个字母表示。
  
  在填写《货物记录薄》时,日期、作业组别和项目编号等均应填入合适的栏内,所要求的细节应按时间顺序填入空白处。
  
  对已填写好的各个作业,应由高级船员或主管高级船员,或如适用时,由船舶卸货所在国主管当局授权的检查员签字并载明日期。在填写好的每页上,应由船长会签。
  
  应予记录的项目清单
  
  要求填写涉及所有类别物质的作业。
  
  (A)装货
  
  1装货地点。
  
  2注明液货舱、物质的名称及类别。
  
  (B)货物的内部转驳
  
  3转驳货物的名称及类别。
  
  4液货船名称:
  
  .1自:
  
  .2至:
  
  5第4.1项中的液货舱是否已驳空?
  
  6如未驳空,注明舱内剩余数量。
  
  (C)卸货
  
  7卸货地点。
  
  8卸载的液货舱名称。
  
  9液货舱是否已卸空?
  
  .1如已卸空,确认卸空和扫舱的程序系按船舶的《程序和布置手册》规定完成(即:横倾、纵倾、扫舱温度)。
  
  .2如未卸空,注明舱内剩余数量。
  
  10船舶的《程序和布置手册》是否有预清洗和随后处理至接收设备的要求?
  
  11泵吸和/或扫舱系统故障:
  
  .1故障的时间和性质;
  
  .2故障原因;
  
  .3系统恢复作业的时间。
  
  (D)按照船舶的《程序和布置手册》进行强制预清洗
  
  12注明液货舱、物质和分类的名称。
  
  13清洗方法:
  
  .1每一液货舱洗舱机数量;
  
  .2洗舱时间/洗舱循环数;
  
  .3热/冷清洗。
  
  14预清洗污液驳至:
  
  .1卸货港接收设备(注明港口)*(注*:船长应从接收设备(包括驳船和货舱卡车)操作员处获得一张收据或是载明转驳洗舱水数量以及转驳时间和日期的证明。该收据或证明应和货物记录薄一起保存。);
  
  .2其他接收设备(注明港口)*(注*:船长应从接收设备(包括驳船和货舱卡车)操作员处获得一张收据或是载明转驳洗舱水数量以及转驳时间和日期的证明。该收据或证明应和货物记录薄一起保存。);
  
  (E)除强制性预清洗外的液货舱清洗(其他预清洗作业、最后清洗、通风等)
  
  15注明时间、液货舱名称、物质名称和分类,并注明:
  
  .1使用的洗舱程序;
  
  .2清洁剂(明确名称和数量);
  
  .3使用的通风程序(注明所用风扇数量,通风时间)。
  
  16洗舱水驳至:
  
  .1海中;
  
  .2接收设备(注明港口)*(注*:船长应从接收设备(包括驳船和货舱卡车)操作员处获得一张收据或是载明转驳洗舱水数量以及转驳时间和日期的证明。该收据或证明应和货物记录薄一起保存。);
  
  .3污液收集舱(注明液货舱)。
  
  (F)洗舱水排放入海
  
  17注明液货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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