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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六大以后,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吴官正同志明确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肩负搞好企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的重要责任,要把企业反腐倡廉融入生产经营管理之中,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认真研究在股份制逐步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和保护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大胆创新、大胆改革。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明确了效能监察是企业反腐倡廉四项经常性工作之一;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强调要认真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不断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高。2003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每年都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指导。今年9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提议召开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座谈会,他出席这次会议,并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作用。国务院国资委于2004年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以上这些重要措施,有力地指导了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去年中央企业在效能监察方面共立项14300多项,通过效能监察发现案件线索665件,其中立案537件、处理人员770人、查出违规金额10.05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7.82亿元,节约资金53.04亿元。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也加强了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收到了好的效果。这次会议上,吉林、山东、甘肃省纪委、监察厅,上海市国资委和河南省国资委纪委、监察室等介绍了这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效能监察是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一大优势,是企业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在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保障企业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效能监察不仅仅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一项基本任务,同时已成为一种企业管理行为,是企业强化管理的内在需要,是其他管理职能无法替代的重要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围绕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企业改革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实践证明,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但我们要看到,对企业来说,改革是一次深刻的利益调整,同时也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要坚持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必须把效能监察融入企业改革的过程之中,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中资产评估、产权流转、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加强对企业改制中大额度资金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解决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效能问题,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是一个经济组织,提高经济效益是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效能监察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问题,深入到重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通过充分运用会计监督、经济核算、审计监督等多种手段,切实纠正效率低下、资金浪费、弄虚作假等问题,规范部门的经营管理行为和业务流程,促进企业减少环节、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是企业的基础建设,是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维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开展效能监察,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程序,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要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规不依、有章不循等行为,保证企业管理与监督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