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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银发[2002]306号
【颁布时间】 2002-09-28
【实施时间】 2002-09-28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2152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在同一国库机构内多级多库发生串库的更正,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更正国库)
  
  或待报解共享收入(更正国库)
  
  或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更正国库)——××户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收入国库)
  
  或待报解共享收入(收入国库)
  
  或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收入国库)——××户
  
  五、库款支拨的核算
  
  (一)库款的支拨
  
  国库收到同级财政填制的库款支拨凭证和代理银行填制的申请划款凭证及清单,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同时根据支拨凭证或清单登记预算支出登记簿。
  
  1.凭证的处理
  
  (1)预算拨款凭证的处理。
  
  预算拨款凭证为一式四联。国库在第一联支款凭证上加盖业务转讫章作国库转账借方传票;第二联收入凭证加盖国库业务专用章,同第三联收款通知作划款凭证附件;第四联回单加盖业务转讫章退财政机关。
  
  (2)银行电汇凭证的处理。
  
  银行电汇凭证为一式三联。国库在电汇凭证第一联、第二联加盖业务转讫章后,第一联回单退财政机关;第二联付款凭证作国库转账借方传票;第三联作国库内部往来、支付系统往来业务的依据。
  
  (3)申请划款凭证的处理。
  
  申请划款凭证为一式五联。国库在申请划款凭证第一联上加盖业务转讫章后作国库转账借方传票;第二联加盖国库业务专用章作收款单位开户行转账贷方传票;第三联收账通知作划款凭证附件;第四联、第五联加盖业务转讫章交财政机关。
  
  2.账务处理
  
  总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中央预算支出
  
  贷:同城票据交换
  
  或大额支付往来
  
  人民银行各分支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或财政预算专项存款
  
  贷:同城票据交换
  
  或国库内部往来
  
  或大额支付往来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二)拨款退回
  
  1.票据提出错误退回的处理
  
  属于国库票据提出错误退回时,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将此款项暂存于“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内,再按正常拨款手续办理拨款。退回时,总库如在当日不能重新划出,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
  
  或同城票据交换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待处理户
  
  人民银行各分支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交换
  
  或国库内部往来
  
  或大额支付往来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同城票据交换暂收户等
  
  代理国库将此款项暂存于“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内,再按正常拨款手续办理拨款。退回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处理款项
  
  2.重新划出的处理
  
  总库于次日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待处理户
  
  贷:同城票据交换
  
  或大额支付往来
  
  人民银行各分支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同城票据交换暂收户等
  
  贷:同城票据交换
  
  或国库内部往来
  
  或大额支付往来
  
  商业银行或信用社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处理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3.预算拨款凭证错误退回的处理
  
  属于预算拨款凭证错误退回时,国库自制转账传票,并以预算拨款凭证第二联作附件,第三联退回原签发机关,总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
  
  或同城票据交换
  
  贷:中央预算支出
  
  人民银行各分支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
  
  或大额支付往来
  
  或同城票据交换
  
  贷:地方财政库款
  
  财政预算专项存款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贷:地方财政库款
  
  同时以红字登记预算支出登记簿。
  
  重新支拨时,按正常拨款处理。
  
  六、预算外业务的核算
  
  预算外业务的会计核算处理手续比照预算内业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国家债券的核算
  
  (一)发行的核算
  
  总库收到金融机构划来的国债发行款项,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等
  
  贷:代收国家债券款
  
  每日业务终了,汇总编制转账传票,办理款项入库。其会计分录为:
  
  借:代收国家债券款
  
  贷:中央预算收入
  
  同时登记国债发行登记簿。
  
  (二)兑付的核算
  
  1.国债兑付资金的核算
  
  (1)总库收到财政部拨入的国债兑付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中央预算支出
  
  贷:国家债券兑付资金
  
  (2)总库拨往承销银行时,会计分录为:
  
  借:国家债券兑付资金
  
  贷:大额支付往来
  
  或同城票据交换
  
  2.国债收款单兑付的账务处理
  
  (1)持券人到人民银行办理国债收款单兑付业务时,应填写“××年度单位(个人)购买××债券还本付息清单”(以下简称“兑付清单”)一式三联。连同到期的收款单收据联一并交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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