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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建设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建住房[2002]66号
【颁布时间】 2002-03-20
【实施时间】 2002-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0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五、土地购置和开发情况
  
  [本年完成开发土地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对土地进行开发并已完成七通一平等前期开发工程,具备进行房屋建筑物施工或出让条件的土地面积。
  
  [正在开发的土地面积] 是指已开始七通一平等前期开发工程,但尚未完工,不具备进行房屋建筑物施工或出让条件的土地面积。
  
  [待开发土地面积]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进行开发的土地面积。
  
  [本年购置土地面积] 是指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六、房屋面积及价值指标
  
  [房屋施工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和上年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 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竣工房屋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竣工房屋价值] 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竣工房屋的价值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竣工房屋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计算。
  
  七、商品房屋销售与出租情况
  
  [实际销售面积] 是指报告期已竣工的房屋面积中已正式交付给购房者或已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已签订预售合同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但包括报告期或报告期以前签订了预售合同,在报告期又竣工的商品房屋面积。
  
  [外销(租)] 经有关部门批准,销售(或出租)给境外企业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的商品房屋面积。
  
  [销售给个人] 是指实际销售给国内私人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外销中销售给个人的部分。
  
  [预售面积] 是指报告期末仍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签订预售合同的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报告期预售又在报告期转正式或协议销售的商品房屋的面积应列入实际销售面积,同时统计为销售收入。
  
  [空置面积] 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出租面积] 是指在报告期期末房屋开发单位出租的商品房屋的全部面积。
  
  [出租给个人] 指实际出租给国内个人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外租部分。
  
  [实际销售额] 指报告期内出售房屋的总收入 (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实际销售面积同口径,包括正式交付的商品房屋在建设前期预收的定金、预收的款项及结算尾款和拖欠款。不包括未交付的商品房所预收的款项。收取的外汇按当时外汇调节市场价折算在其中。如果商品房是跨年完成的,应包括以前年度所收的定金及预收款。
  
  八、开发经营情况
  
  1、实收资本情况
  
  [实收资本] 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所有投资人投入的资本,包括以实物形式、货币形式、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形式投入企业的资本。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期末数填列。
  
  [国家资本] 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该指标根据会计“实收资本”明细科目填列。
  
  2、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总计]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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