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建立公众灾情信息报警平台。建立以110接警和处警体系为主的预警应急机制,警务保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定《关于建立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方案》,整合机关力量和社会公共资源,设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救助处置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依托指挥中心,建立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整合110、119、122三个报警台,实现“三台合一”,建立起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指挥系统,全面提高相关机构统一协调和整体作战的能力。 --重视城市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场地,经过科学规划、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避难、基本生活保障及救援、指挥的场所。在学校、医院、商场、机场、车站等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紧急疏散通道。有效治理生活生产“三废”,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带来的疾病和灾害,有计划的调整和关停市区排污染严重的生产厂家,引进环保项目。建立垃圾处理厂,对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建夏都碧水蓝天。 (2)救灾物资储备 建立物资储备、灾害监测评估为框架的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逐步形成市、县有救灾物资储备库、乡(镇)有救灾物资储备、集散网络,使过去的被动救灾向自觉防灾、主动抗灾、积极减灾转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新建一处国家级大型储备库;在湟源县新建一所中型储备库。不断加大物资储备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确保紧急救助时的物资需要。 (3)应急队伍建设 建立以公安、驻军部队、基层民兵、退役士兵、党员骨干、青壮年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市、区 (县)、乡(镇)、社区(村)四级抢险救灾队伍。社区 (村)要建立救灾小组,人员不少于8人;乡(镇)要建立救灾大队,人员不少于80人;区(县)要建立救灾支队,人员不少于800人;市要建立救灾总队,人员不少于1000人。积极协助建立各级救灾队伍档案,明确人员分工和组织指挥序列,区划防灾范围,制定各级行动预案。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能培训和应急队伍模拟演练。 四、保障措施 为保证(西宁市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需采取的措施是: (一)确立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系统建设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各级政府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系统建设的战略意义,将其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十一五”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各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防灾减灾事业的发展。 (二)明确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把人口相对集中的城镇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骨干企业以及影响全市具有代表性的灾害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减少灾害损失,减轻灾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三)完善防灾减灾管理和应怠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作用,理顺各专业灾害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强化高层议事和综合协调能力。严格实行灾害分级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和社会力量,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防灾减灾事业的发展。 (四)建立广泛的社会宣传机制,继续深入地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防灾减灾和应急工作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开辟防灾减灾知识栏目,在中小学增设防灾减灾和应急技术教育课程,结合城市、乡村防灾减灾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和必要的训练,广泛引导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活动,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卫意识和紧急状态下服从大局安排的责任意识。 (五)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建设的投入。在积极争取在国家和省对(规划)的财政支持下,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防灾减灾和应急工作的地方投入,切实建立起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并随着经济增长而相应增加的投入机制。企业要自觉地加强灾害防范井积极参与当地防灾减灾建设,鼓励在重大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中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注重发挥商业保险对灾害损失的补偿作用,鼓励企业,个人参加灾害保险,增强社会对灾害的承受能力。广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加强民间的互助互济,建立社会化的灾害救援和救助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