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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发[2002]19号
【颁布时间】 2002-04-02
【实施时间】 2002-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二)松花江流域(黑龙江省境内)污染防治区
  
  松花江流域内,尤其是上、中游的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排放,导致松花江水体受到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了流域内人民的生活和经济发展。
  
  本区的重点是全面实施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清洁生产,积极倡导水循环利用和污水资源化工程。沿大中城市建立污水处理厂,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同时做好省际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水质。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科学种树,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控制水土流失,增强水源涵养能力,防治面源污染,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倡导节水农业。
  
  (三)松嫩草原“三化”生态治理区
  
  松嫩草原是温带草原的最东端,代表地区为大庆市和齐齐哈尔市。草原盐碱化、沙化、退化现象较为严重。大庆油田开采过程中石油对草原的污染及过度放牧等人为活动,致使草原质量下降,草群结构不合理,优良牧草减少,载畜量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草原生产力下降,区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该区域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
  
  本区生态功能保护与恢复的重点是加大防护林体系和防沙治沙等荒漠化治理工程建设,建立乔、灌、草网络化的生态公益林和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发挥森林等植被的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生态服务功能。改良、治理盐碱化、退化和石油污染草地,大力发展人工草地,恢复草原植被,提高草场生产力,恢复生物多样性。
  
  (四)克(山)拜(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
  
  克拜地区位于松嫩平原中部,丘陵漫岗地坡度缓而长,表土疏松,水土流失严重。黑土层约减少30%-40%,水蚀严重,侵蚀沟纵横交错,深达10米,耕地被严重切割。土壤地力下降,旱、涝灾害频繁,直接影响到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
  
  本区生态功能恢复的重点是治理小流域和坡耕地,工程、耕作和生物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大力营造生态公益林和生态经济林,乔、灌、草相结合,林地网格化。建立科学的耕地培肥制、土壤耕作制和作物轮作制。推广拜泉县水土流失治理经验,逐步改善丘陵漫岗地区的生态环境,发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五)大兴安岭天然林保护与森林资源恢复区
  
  大兴安岭林区为我国重要的森林资源分布区。目前本区森林破坏严重,原始森林面积锐减,林分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江河源头生态功能下降,水土流失时有发生,严重制约区域生态经济发展,该区为我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本区生态功能保护与恢复的重点是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开展封山育林、定向培育、退耕还林等措施。从采伐转向营林管护,恢复天然林面积,调节林分结构,增加森林覆盖率,实现由采伐利用天然林为主向经营利用人工林方向转变,逐渐恢复成熟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加强嫩江源头生态功能区的森林、草地等植被的保护与恢复,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人工草地,充分发挥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持生物多样性和天然氧吧的生态功能。
  
  (六)哈尔滨生态城市与生态文化建设区
  
  本区位于松嫩平原南部,哈尔滨市为省会城市,是我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是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的窗口。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协调,生态文化教育有待加强。
  
  本区生态功能建设的重点是加大城市环境污染的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工业污染、生活污染、交通污染以及白色污染、电磁辐射污染、光污染,科学规划城市格局,划定永久性的生态用地,大力种树、种草,绿化、美化市区环境,提高公共绿地面积和覆盖率,建立绿色社区、生态住宅、绿色廊道,减少热岛效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施生态文化教育工程,实现生态环境良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新型生态城市。
  
  六、生态省重点产业建设
  
  (一)生态农业
  
  1.发展方向
  
  遵循“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基本原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农产品商品率、市场占有率为主攻方向,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不断优化农业结构;注重高产、优质、低耗、高效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与环境质量的改善相结合;实现生产——经营——市场相衔接,产量、质量、效益相统一,增产与增收相一致,资源高效利用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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