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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实施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省海事局 (十四)大力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主要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景区(点)游客服务中心、游客休息站、旅游厕所、旅游公共标识、自驾车游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工作内容:尽快出台有关实施的指导意见,按照“统一规划、注重配套、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在全省主要旅游城镇建设100个游客服务中心,在旅游交通干线、主要旅游环线规划建设200个游客休息站和30个自驾车营地,在旅游城市、旅游城镇和旅游交通干线、主要旅游环线及旅游景区规划改造和建设2000座旅游厕所;在全省主要出入境口岸、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码头和旅游城市主干道及旅游特色县、旅游小镇、旅游特色村分期、分批进行规范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在全省主要自驾车线路上规划建设一批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特色突出的自驾车游营地;制定有关规划和建设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林业厅 五、加快旅游生态建设 (十五)加强旅游生态环境建设 工作目标:加大对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探索旅游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良性互动的格局。 工作内容:建立和完善全省主要旅游资源区的保护及开发规划。研究并确立合理的旅游生态环境容量,重点旅游景区积极推行游客容量控制制度。推广和健全旅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生态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研究建立旅游区设施景观化、垃圾无害化、污水零排放、生态环境优美的有关建设标准。以旅游业替代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项目和对水源污染严重的传统农业种植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大力开展旅游节能降耗和旅游绿色环保活动,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倡导绿色建设,鼓励使用绿色建材,创建一批绿色酒店。加大旅游目的地居民和游客的绿色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旅游可持续发展公众的参与程度。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旅游局 实施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水利厅、文化厅、广电局 六、强化市场开拓 (十六)强化“七彩云南、旅游天堂”整体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推广,不断丰富云南旅游形象内涵 工作目标:“云南旅游”在国内外市场成为著名品牌。 工作内容: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品发放、媒体宣传、广告投放、人员推广、影视创作等,在国内外旅游市场上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云南旅游整体形象。通过对各种专项旅游产品的宣传推广,在细分市场上打造云南“美景观光天堂”、“人文体验天堂”、“休闲度假天堂”、“康体娱乐天堂”、“科考探险天堂”、“和谐人居天堂”、“美食购物天堂”等丰富的旅游形象内涵,充分展现“七彩云南,旅游天堂”的神奇魅力,提高云南旅游在中国和世界的认知度、美誉度和吸引力。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实施单位:省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新闻办、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十七)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方式、手段和机制 工作目标:创新旅游促销方式和手段,提高旅游促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工作内容: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宣传促销力度,积极开展专项促销、主题营销、旅游网络营销和多层次联合营销。推进政府和企业的协同促销机制,成立“云南旅游营销促进会”和旅游宣传促销媒体联盟及专家咨询组,加强与周边国家和海外重点客源地旅游部门、大型旅游企业的促销旅行商、交通运输企业、媒体合作,加强专项客源市场的营销,在全省主要国内外客源市场发展一批云南旅游商品直销商(点)。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客源地开展客源地窗口建设和旅游销售渠道建设;支持全省大型旅游企业在国内外客源地设立“云南旅游产品专卖店”。完善对旅游企业促销和海外旅行商组团入滇旅游的奖励措施,出台对国际旅游企业、部分旅游业起步州市旅游部门参与海外旅游促销活动的支持和促进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