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实施单位:省工业信息化委、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测绘局、文化厅、民委、交通运输厅、气象局、统计局 (二十二)建立卫星账户,完善旅游统计体系 工作目标:建立云南省旅游卫星账户,完善旅游统计体系。 工作内容:细化落实“云南旅游卫星账户调查方案”;调整和补充旅游卫星账户调查表,完善调查指标体系;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开展全省抽样调查,并做好监督工作;加快卫星账户的试点运行,完善旅游统计体系。制定出台《云南省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旅游统计工作。 工作时限:2009年— 2010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统计局 实施单位:省统计局、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二十三)健全旅游法规体系 工作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云南省旅游法律法规体系。 工作内容:尽快制定《云南省旅游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家公园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旅游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散客旅游市场管理规定》、《云南省无障碍旅游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交通运输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云南省商务会展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节庆活动管理办法》、《云南省特种户外旅游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社区居民参与旅游管理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云南省旅游改革专项试点建设和验收办法》、《云南省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县验收办法及标准》、《云南省旅游特色村建设及验收办法》等部门规范性文件。 工作时限:2009年— 2015年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法制办 实施单位:省旅游局、法制办 配合单位:省工商局、文化厅、公安厅、质监局、林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 (二十四)健全旅游执法机构,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 工作目标: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为依法治旅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工作内容:按照《云南省旅游条例》,进一步落实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省各级授权的执法组织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加 |